施市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公开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施市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公开协商交易遴选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略) 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项目
温馨提示:
1.本次交易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遴选确定成交人。
2.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项目
2.交易类别:出租
3.地块名称及面积:碓窝坑60.59亩,燕子洞53.86亩,原大队林场95.21亩,小窝坑50亩。
4.租赁起止时间:按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交易底价:碓窝坑*,燕子洞*,原大队林产*.00元,小窝坑*。
6.交易保证金:该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中标之后可抵扣租金,若未中标则全部退还。
7.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8.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报名的需提供),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
9.成交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
2.资产类型:农用地
3.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4.资产地址: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
5.资产占地面积:碓窝坑60.59亩,燕子洞53.86亩,原大队林场95.21亩,小窝坑50亩。
二、交易参与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限板桥镇原社区居民委员会老鸹组居民、个体工商户、经济合作社。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线下报名,报名材料线下提交。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四、遴选规则
(一)在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参与人达成交易意向。
(二)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居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等。
(三)项目权属人(代表)分别与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最优的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四)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居委会办公室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遴选活动结束后,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板桥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金仓联系电话:*
交易项目名称: (略) 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项目
温馨提示:
1.本次交易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遴选确定成交人。
2.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出租项目
2.交易类别:出租
3.地块名称及面积:碓窝坑60.59亩,燕子洞53.86亩,原大队林场95.21亩,小窝坑50亩。
4.租赁起止时间:按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交易底价:碓窝坑*,燕子洞*,原大队林产*.00元,小窝坑*。
6.交易保证金:该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中标之后可抵扣租金,若未中标则全部退还。
7.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8.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报名的需提供),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
9.成交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
2.资产类型:农用地
3.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农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4.资产地址:板桥镇居委会老鸹石组地块
5.资产占地面积:碓窝坑60.59亩,燕子洞53.86亩,原大队林场95.21亩,小窝坑50亩。
二、交易参与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限板桥镇原社区居民委员会老鸹组居民、个体工商户、经济合作社。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线下报名,报名材料线下提交。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3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四、遴选规则
(一)在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参与人达成交易意向。
(二)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居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等。
(三)项目权属人(代表)分别与各交易参与人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最优的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四)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居委会办公室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遴选活动结束后,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板桥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金仓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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