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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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金自然资源分告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金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决定公开出让2处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

名称

矿区

位置

矿区

面积

矿种

可采储量

生产

规模

开采

标高

开采方式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略) 金川区炭窑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略) 117°方向,直距约16km 处。

0.226平方千米

建筑用石料

*立方米

*立方米/年

1766m~1668m

露天开采

3年

280

万元

*元或*元的整数倍

500

万元

(略) 金川区尖山湾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略) 金川区282°方向,直距约47km 处。

0.1135平方千米

建筑用石料

*立方米

*立方米/年

2306m~2198m

露天开采

3年

275

万元

*元或*元的整数倍

500

万元

注:本次出让采矿权具体情况,详见《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建筑用石料矿开采、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2.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所需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实力,须有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须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17时 (略) (略) 网(http://**),实名注册获取登*权限后,在线申请竞买报名并下载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须按出让文件要求于2024年4月25日17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312室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以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手机的账号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用自己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4月25日18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5日(工作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 14:30-17:00;

3.挂牌报价地点及方式:竞买人可 (略)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在线报价,也 (略) (略) 填写报价单进行现场报价。

4.挂牌出让会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5.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2.拍卖会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七、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或甘肃 (略) 领取《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影响因素,做好现场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竞得人须签订《挂牌(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取消其以后参加金昌地区范围内各类矿业权出让活动的竞买资格,并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采矿权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方案报告,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财经二〔2019〕23号文件)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开采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并严格按照建筑用石料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措施,矿山正常运营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评估与核查入库。

4.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动用可采储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办理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5.本次出让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矿山开采、加工应依法使用建设用地;林草地使用、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涉及权利人自行协商,依法补偿。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建设用地、林草地使用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申请竞买人在报名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投资风险。

7.在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请竞买人随时关注《金昌日报》 (略) 公共 (略) 。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1.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主任

2.甘肃 (略)

联系电话:0931-* * *

联系人:牟经理 孙经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甘肃 (略)

2024年3月26日

金自然资源分告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金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决定公开出让2处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

名称

矿区

位置

矿区

面积

矿种

可采储量

生产

规模

开采

标高

开采方式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略) 金川区炭窑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略) 117°方向,直距约16km 处。

0.226平方千米

建筑用石料

*立方米

*立方米/年

1766m~1668m

露天开采

3年

280

万元

*元或*元的整数倍

500

万元

(略) 金川区尖山湾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略) 金川区282°方向,直距约47km 处。

0.1135平方千米

建筑用石料

*立方米

*立方米/年

2306m~2198m

露天开采

3年

275

万元

*元或*元的整数倍

500

万元

注:本次出让采矿权具体情况,详见《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建筑用石料矿开采、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2.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所需资金、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实力,须有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须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17时 (略) (略) 网(http://**),实名注册获取登*权限后,在线申请竞买报名并下载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须按出让文件要求于2024年4月25日17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312室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以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手机的账号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用自己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4年4月25日18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5日(工作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 14:30-17:00;

3.挂牌报价地点及方式:竞买人可 (略)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在线报价,也 (略) (略) 填写报价单进行现场报价。

4.挂牌出让会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5.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2.拍卖会地点: (略) (略) 开标厅。

七、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或甘肃 (略) 领取《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仔细阅读采矿权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详细了解矿山建设、开采、投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影响因素,做好现场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竞得人须签订《挂牌(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取消其以后参加金昌地区范围内各类矿业权出让活动的竞买资格,并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成交公示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采矿权全部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方案报告,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财经二〔2019〕23号文件)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开采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并严格按照建筑用石料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措施,矿山正常运营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评估与核查入库。

4.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动用可采储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办理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5.本次出让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矿山开采、加工应依法使用建设用地;林草地使用、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涉及权利人自行协商,依法补偿。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建设用地、林草地使用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申请竞买人在报名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投资风险。

7.在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请竞买人随时关注《金昌日报》 (略) 公共 (略) 。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金川区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1.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主任

2.甘肃 (略)

联系电话:0931-* * *

联系人:牟经理 孙经理


(略) 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甘肃 (略)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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