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鹰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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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鹰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名称华鹰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
预披露起始日期2024-04-29预披露结束日期2024-05-28
所在地区境外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于娜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刘达 / 联系电话:01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境外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张兰水成立日期2007-03-03
注册资本(万元)850.*元(美元)实收资本(万元)850.*元(美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C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SHIPPING COMPANIES, INCLUDING CHARTERING OF SHIPS AND BOATS WITH CREW (FREIGHT)(*)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531.38-1877.4-1877.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046.893438.014608.88
审计机构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689.68152.78152.7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144.323374.534769.79

三、决策及批准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X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五、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数据取自于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3.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标的名称华鹰船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
预披露起始日期2024-04-29预披露结束日期2024-05-28
所在地区境外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于娜 / 联系电话:010-* | 部门负责人:刘达 / 联系电话:01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境外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张兰水成立日期2007-03-03
注册资本(万元)850.*元(美元)实收资本(万元)850.*元(美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水上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C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SHIPPING COMPANIES, INCLUDING CHARTERING OF SHIPS AND BOATS WITH CREW (FREIGHT)(*)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有比例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531.38-1877.4-1877.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046.893438.014608.88
审计机构
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689.68152.78152.7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8144.323374.534769.79

三、决策及批准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4XX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五、其他披露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数据取自于标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3.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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