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及全国锦标赛独家运营权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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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及全国锦标赛独家运营权益招商


转让方承诺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项目简介





评估机构-估值依据类别-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核准(备案)日期-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万元)-单价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资产原值(万元)-
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中自运动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是中国自行 (略)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英文全称CHINESE CYCLING ASSOCIATION ,简称CCA)是在民政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自行车联盟、亚洲自行车联合会及相应的国际自行车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全国自行车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自行车活动,努力提高竞技水平,促进自行车运动在我国的普及与发展。 我国正式开展的自行车项目有场地、公路、山地和BMX小轮车(泥地竞速和自由式)四个大项,此外,公路自行车越野、独轮车、自行车攀爬、山地车速降、儿童滑步车等运动项目也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目前,全国 (略) 都建有专业自行车队,注册运动员逾千人,其总体竞技水平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在奥运会上多次获得奖牌,里约奥运会获得女子场地团体竞速赛金牌。另外,自行车作为一项健康、环保、时尚的绿色运动,深受大众喜爱,自行车爱好者数以百万计,自行车运动已成为大众娱乐、健身的一个热点和亮点。2021年,我国自行车骑行人口超过1亿人,其中自行车运动爱好者群体规模突破*,年均增长率超过13.5%,凭借庞大的基础人群基数与较快的增长率,我国自行车运动发展前景广阔。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中国儿童滑步车全国锦标赛由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主办,各承办地政府承办,由专业赛事执行单位运营。由全国各省、地区的专业男女车队参赛。二、合作方获得权益:1.合作方将获得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中国儿童滑步车全国锦标赛赛事独家运营权;2.合作方将获得上述赛事商务开发权;3.合作方将获得上述赛事全媒体版权权益;4.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方合作方简况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法人/其他组织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中自运动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石景山区
注册地(地址)老山西街5号2号楼3层309
注册资本(万元)5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挂牌价格人民币*元,为合作方在合作期内向项目方交纳的总费用,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合作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向项目方指定账户支付价款。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3、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6、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7、意向合作方若成为合作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服务费总额超过 *元(含 40 万元) 的按 *元收取。2)如本项目通过综合评议成交,合作方需承担:a.交易服务费为挂牌底价的5%,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0%,服务费总额超过*元(含*元)的按*元收取。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综合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综合评议中,,意向合作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1)意向合作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2)意向合作方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3)意向合作方的报价;(4)其他。

附件
附件
序号名称
1意向合作申请书.docx

转让方承诺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项目简介





评估机构-估值依据类别-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核准(备案)日期-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万元)-单价评估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资产原值(万元)-
项目简介一、项目简介:中自运动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是中国自行 (略)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英文全称CHINESE CYCLING ASSOCIATION ,简称CCA)是在民政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自行车联盟、亚洲自行车联合会及相应的国际自行车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全国自行车运动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自行车活动,努力提高竞技水平,促进自行车运动在我国的普及与发展。 我国正式开展的自行车项目有场地、公路、山地和BMX小轮车(泥地竞速和自由式)四个大项,此外,公路自行车越野、独轮车、自行车攀爬、山地车速降、儿童滑步车等运动项目也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目前,全国 (略) 都建有专业自行车队,注册运动员逾千人,其总体竞技水平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在奥运会上多次获得奖牌,里约奥运会获得女子场地团体竞速赛金牌。另外,自行车作为一项健康、环保、时尚的绿色运动,深受大众喜爱,自行车爱好者数以百万计,自行车运动已成为大众娱乐、健身的一个热点和亮点。2021年,我国自行车骑行人口超过1亿人,其中自行车运动爱好者群体规模突破*,年均增长率超过13.5%,凭借庞大的基础人群基数与较快的增长率,我国自行车运动发展前景广阔。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中国儿童滑步车全国锦标赛由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主办,各承办地政府承办,由专业赛事执行单位运营。由全国各省、地区的专业男女车队参赛。二、合作方获得权益:1.合作方将获得中国儿童滑步车超级联赛、中国儿童滑步车全国锦标赛赛事独家运营权;2.合作方将获得上述赛事商务开发权;3.合作方将获得上述赛事全媒体版权权益;4.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方合作方简况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法人/其他组织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中自运动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石景山区
注册地(地址)老山西街5号2号楼3层309
注册资本(万元)5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挂牌价格人民币*元,为合作方在合作期内向项目方交纳的总费用,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合作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向项目方指定账户支付价款。2、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为1个。3、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5、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综合评议,确定合作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6、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7、意向合作方若成为合作方,须交纳本项目成交的服务费。服务费为:1)如本项目协议成交,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5%,服务费总额超过 *元(含 40 万元) 的按 *元收取。2)如本项目通过综合评议成交,合作方需承担:a.交易服务费为挂牌底价的5%,以及高于挂牌底价部分的10%,服务费总额超过*元(含*元)的按*元收取。b.择优过程中产生的专家综合评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等。合作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费用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综合评议中,,意向合作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1)意向合作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2)意向合作方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3)意向合作方的报价;(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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