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镇滨溪阳光家园金城北路138号商铺招租第1次重招
新登镇滨溪阳光家园金城北路138号商铺招租第1次重招
项目编号 | NCCQ*2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登镇滨溪阳光家园金城北路138号商铺招租(第1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略) 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8 16:01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5-06 16:20 |
标的名称 | 新登镇滨溪阳光家 (略) 138号商铺招租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6.72 |
起拍价(元/年) | 19,080 | 保证金(元) | 3,8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06 17: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新登镇滨溪阳光家 (略) 138号商铺,面积约106.72平方米对外招租。起始价*元/年,保证金3800元,租赁期限为5年。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详见《合同》。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合同签订后,15天内必须进场,90天内必须开展合法经营活动。4、竞拍人在报名前需先和产权人取得联系,经现场踏勘后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标。装修装潢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及产权人同意,合同到期后标的恢复原状,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5、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6原承租户租金费用未结清的不得参与竞拍,否则中标无效,并由产权人没收竞买保证金。7、不能开展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经营活动,承租人拟经营项目如消防、环保、安检、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不予审批,导致不能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产权人所有。8、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新登镇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略) 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王银华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廷华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新登镇小额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略) 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
账户:**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项目编号 | NCCQ*2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登镇滨溪阳光家园金城北路138号商铺招租(第1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略) 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8 16:01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5-06 16:20 |
标的名称 | 新登镇滨溪阳光家 (略) 138号商铺招租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6.72 |
起拍价(元/年) | 19,080 | 保证金(元) | 3,8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06 17: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新登镇滨溪阳光家 (略) 138号商铺,面积约106.72平方米对外招租。起始价*元/年,保证金3800元,租赁期限为5年。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详见《合同》。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合同签订后,15天内必须进场,90天内必须开展合法经营活动。4、竞拍人在报名前需先和产权人取得联系,经现场踏勘后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标。装修装潢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及产权人同意,合同到期后标的恢复原状,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5、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6原承租户租金费用未结清的不得参与竞拍,否则中标无效,并由产权人没收竞买保证金。7、不能开展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经营活动,承租人拟经营项目如消防、环保、安检、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不予审批,导致不能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产权人所有。8、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新登镇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略) 富阳区新登镇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王银华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徐廷华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新登镇小额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略) 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 (略) 营业部 | |||
账户:**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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