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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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滨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 (略)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内容

(一)起步价由6元/3公里调整为8元/3公里。

(二)每公里运价由*/公里调整为*/公里。

(三)晚间(21点至次日5点)起步价由*/3公里调整为*/3公里,每公里运价由*/公里调整为*/公里。

(四)取消燃料附加费。

(五)空驶费由单程载客10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每公里租价的50%空驶费,改为单程载客在6公里(含)至20公里(含)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50%空驶费;20公里以上-50公里(含)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75%空驶费;5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100%空驶费。

(六)计费里程。由行驶500米为计算单位,调整为行驶100米为计算单位。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略) 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 (略)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影响的群众、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次运价调整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运价调整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次运价调整实施持何种态度;(6)本次运价调整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运价调整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4、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43-*

赵先生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略) 355号

(略) 滨城 (略) 367号

评估单位:山东宏信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博兴县乐安大街324号宏信办公楼

电子邮箱:*@*63.com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交通运输局

山东宏信 (略)

2024年4月22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滨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 (略)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内容

(一)起步价由6元/3公里调整为8元/3公里。

(二)每公里运价由*/公里调整为*/公里。

(三)晚间(21点至次日5点)起步价由*/3公里调整为*/3公里,每公里运价由*/公里调整为*/公里。

(四)取消燃料附加费。

(五)空驶费由单程载客10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1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每公里租价的50%空驶费,改为单程载客在6公里(含)至20公里(含)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50%空驶费;20公里以上-50公里(含)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75%空驶费;5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车每公里运价的100%空驶费。

(六)计费里程。由行驶500米为计算单位,调整为行驶100米为计算单位。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略) 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 (略)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影响的群众、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次运价调整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运价调整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次运价调整实施持何种态度;(6)本次运价调整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运价调整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4、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43-*

赵先生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 (略) (略) 355号

(略) 滨城 (略) 367号

评估单位:山东宏信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3-*

通讯地址:博兴县乐安大街324号宏信办公楼

电子邮箱:*@*63.com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交通运输局

山东宏信 (略)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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