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 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 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 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 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 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 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 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 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 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 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 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 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054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评估总价(元) | 挂牌总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1895项共计2481件 | * | * | 3 | |||||||
标的情况 | 本批挂牌处置报废资产为1895项共计2481件,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教学一体机、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及教学软件无形资产等,具体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 本批处置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低值耐用品 1939件,不计入挂牌价格,受让方摘牌后,须连同挂牌处置的固定资产一起清走。 2、 海南师范大学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采取统一勘察形式,标的勘 察时间为公告期内固定时间,需提前预约,预约后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的权利。 3、标的物均为使用过的废旧物资,转让方不对其完整性、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附表中个别资产不保证存在实体,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5、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6、部分标的物(如空调、摄像机、摄像头等)没有拆卸,拆卸搬运费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物分布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和桂林洋校区两个不同校 (略) 或部门,由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转让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8、受让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转让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大噪声,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及破坏校园环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总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海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另将*元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废旧物资在搬运清理完成前,受让方不能转卖。 5、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款项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桂林洋和龙昆南校 (略) 及机关单位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4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缴纳,即成交价款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师范大学一批报废资产 | 2024年4月16日9:00 | 2024年4月29日9:00 | 2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海南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陈先生:*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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