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众钢热电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和高炉TRT发电区域资产包
淄博众钢热电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和高炉TRT发电区域资产包
转让底价: 779.*元 | |
项目编号:SWZC*H4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4-30至2024-05-15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4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淄博众钢热电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和高炉TRT发电区域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779.*元 |
挂牌日期 | 2024-04-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10 |
评估结果(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主要资产为烧结烟气余热锅炉1台、汽轮发电机组1套、TRT发电机组一套以及与之相关的辅助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电子设备、存货(备品备件)等资产。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30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里所包含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仅作参考,最终以现场踏勘时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及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包括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品质及完整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3、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及增值税税金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项目受让方在缴纳所有价款及费用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如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价款及费用逾期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项目并重新挂牌转让。 5、其它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3】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施工安全保证金等共*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施工拆除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施工项目的施工资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须持有对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现场施工前以交易标的的区域范围为界限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设置围挡,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淄博 (略) ( (略) 内) | ||
法定代表人 | 刘巍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张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转让底价: 779.*元 | |
项目编号:SWZC*H4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4-30至2024-05-15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4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淄博众钢热电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发电和高炉TRT发电区域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779.*元 |
挂牌日期 | 2024-04-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5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10 |
评估结果(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主要资产为烧结烟气余热锅炉1台、汽轮发电机组1套、TRT发电机组一套以及与之相关的辅助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电子设备、存货(备品备件)等资产。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30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里所包含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仅作参考,最终以现场踏勘时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及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包括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品质及完整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3、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及增值税税金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项目受让方在缴纳所有价款及费用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如受让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价款及费用逾期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项目并重新挂牌转让。 5、其它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3】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合同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施工安全保证金等共*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详见附件)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施工拆除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施工项目的施工资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须持有对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现场施工前以交易标的的区域范围为界限按照转让方的要求设置围挡,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淄博 (略) ( (略) 内) | ||
法定代表人 | 刘巍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张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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