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41号
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41号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9日 | ||
标的 概况 | 基本情况 | 1、标 (略) 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为一宗面积为6688.8㎡的土地及一栋二层混合结构的厂房。厂房建成于2011年,建筑面积1604.7㎡,正立面外墙贴瓷砖、其他面为混合砂浆抹面,铝合金窗、防盗门,一层地面为水磨石地面,内墙、天棚刷白;楼梯间地面贴瓷砖,二层生产车间地面铺贴瓷砖,内墙裙贴瓷砖,墙裙以上部分为水泥砂浆找平、刷白,天棚水泥砂浆抹面。 2、标的临近厦蓉高速宜章县平和乡出口,宗地东临S (略) ,西至小溪边,南临农田,北临S (略) ,通路、通给水、通电、通讯、通排水,土地平整。 3、资产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15日,其他详情见郴州同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郴同资所评报字(2024)第06号)。 | |||
土地权证号 | 宜国用(2011)字第1301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宜房权证平和乡字第*号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61年10月31日 | ||
地类(用途) | 工业用地 | 评估价 | 177.*元 | ||
挂牌底价 | 159.*元 | 交易保证金 | *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资产转让由湖南省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4、标的为湖南省 (略) 的抵债资产, (略) 苏 (略) 的执行裁定书((2020)湘1003执恢92号之一),该资产自裁定送达时起权利已转移至转让方,但资产现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5、如竞买人成功竞买,在办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面房产产权登记过程中,出现面积差(或高或低),应按经办部门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减少差价,同时转让方也不得要求竞买人增补差价。 6、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8、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 (略) 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一次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 (略) 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转让方协助办理资产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湖南省联合产 (略) 、 (略) (略) 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30日9:00——2024年5月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9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加价幅度 | 0.*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4年4月30日9:00时——2024年5月10日10:00 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均为60秒 | ||
服务费 | 1、湖南省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073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北 (略) 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联系人 | 李主任 * 曾先生*(踏勘时间双方约定)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转让方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4月30日
文档附件: |
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41号)相关附件.zip |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9日 | ||
标的 概况 | 基本情况 | 1、标 (略) 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为一宗面积为6688.8㎡的土地及一栋二层混合结构的厂房。厂房建成于2011年,建筑面积1604.7㎡,正立面外墙贴瓷砖、其他面为混合砂浆抹面,铝合金窗、防盗门,一层地面为水磨石地面,内墙、天棚刷白;楼梯间地面贴瓷砖,二层生产车间地面铺贴瓷砖,内墙裙贴瓷砖,墙裙以上部分为水泥砂浆找平、刷白,天棚水泥砂浆抹面。 2、标的临近厦蓉高速宜章县平和乡出口,宗地东临S (略) ,西至小溪边,南临农田,北临S (略) ,通路、通给水、通电、通讯、通排水,土地平整。 3、资产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15日,其他详情见郴州同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郴同资所评报字(2024)第06号)。 | |||
土地权证号 | 宜国用(2011)字第1301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宜房权证平和乡字第*号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61年10月31日 | ||
地类(用途) | 工业用地 | 评估价 | 177.*元 | ||
挂牌底价 | 159.*元 | 交易保证金 | *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资产转让由湖南省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产权证照办理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4、标的为湖南省 (略) 的抵债资产, (略) 苏 (略) 的执行裁定书((2020)湘1003执恢92号之一),该资产自裁定送达时起权利已转移至转让方,但资产现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5、如竞买人成功竞买,在办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面房产产权登记过程中,出现面积差(或高或低),应按经办部门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减少差价,同时转让方也不得要求竞买人增补差价。 6、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湖南省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8、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 (略) 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一次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 (略) 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8、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转让标的在办理产权证照、权属变更等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9、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0、转让方协助办理资产过户相关事宜。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湖南省联合产 (略) 、 (略) (略) 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30日9:00——2024年5月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5月9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加价幅度 | 0.*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4年4月30日9:00时——2024年5月10日10:00 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均为60秒 | ||
服务费 | 1、湖南省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073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北 (略) 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联系人 | 李主任 * 曾先生*(踏勘时间双方约定)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略) 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转让方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2024年4月30日
文档附件: |
位于宜章县平和乡平和村的资产转让(第二次)(郴公产告字〔2024〕第141号)相关附件.zip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