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技师学院一批报废资产标的二:非电子类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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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技师学院一批报废资产标的二:非电子类资产转让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技师学院一批报废资产标的二:非电子类资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0.449
    挂牌日期 2024-04-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5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 (略) 一批报废资产, 包含两个标的。
    2、标的一为电子类资产,包括:电脑、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广播设备、数码设备、打印机、65寸彩电。
    标的二为非电子类资产,包括:图书、测量设备、书桌、柜、中控、黑板、电脑柜、其他设备。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4-3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4、本次转让标的一中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须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中“第八条 在肥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定点企业库每3年更新一次。在肥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自行选择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处理。”的要求处理。标的一受让方须符合上述要求,属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范围,并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具有符合上述要求企业签章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如受让方届时无法提供,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并对该标的另行处置,且不予退还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款项,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且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5、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6、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库区范围内对标的物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
    7、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教学活动。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0、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徐峰,电话:*。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安徽省产权 (略) 站(网址:http://**.cn)完成线上信息录 (略) 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 (略) (安徽建设学校)
    注册地(住所) (略) 包河大道1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0F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黄国平
    注册资本(万元) 222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所属行业 教育
    经营规模 中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技师学院一批报废资产标的二:非电子类资产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0.449
    挂牌日期 2024-04-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15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 (略) 一批报废资产, 包含两个标的。
    2、标的一为电子类资产,包括:电脑、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广播设备、数码设备、打印机、65寸彩电。
    标的二为非电子类资产,包括:图书、测量设备、书桌、柜、中控、黑板、电脑柜、其他设备。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4-3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4、本次转让标的一中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须按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中“第八条 在肥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定点企业库每3年更新一次。在肥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自行选择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处理。”的要求处理。标的一受让方须符合上述要求,属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范围,并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具有符合上述要求企业签章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如受让方届时无法提供,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并对该标的另行处置,且不予退还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款项,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且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5、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6、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库区范围内对标的物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
    7、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教学活动。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0、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徐峰,电话:*。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安徽省产权 (略) 站(网址:http://**.cn)完成线上信息录 (略) 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 (略) (安徽建设学校)
    注册地(住所) (略) 包河大道1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0F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黄国平
    注册资本(万元) 2225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所属行业 教育
    经营规模 中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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