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决定
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决定
根据省、州、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工作安排部署,区管委会对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于2019年11月15日印发的《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印发文号:都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党政办通〔2019〕45号〉)中主要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四十八条之规定,2023年12月18日经中共都匀经济开发工作委员会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根据省、州、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工作安排部署,区管委会对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区于2019年11月15日印发的《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印发文号:都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党政办通〔2019〕45号〉)中主要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四十八条之规定,2023年12月18日经中共都匀经济开发工作委员会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都匀经济开发区关于兑现酒店项目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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