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92.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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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92.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618%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交大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1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曹权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房逸宁 联系电话:*-233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00-03-02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09号4号楼602-605、608-610
经营范围 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工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电机、 (略) 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施工、系统集成、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吴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78D
职工人数(人) 2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上海交大 (略) 股权转让项目再次挂牌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汇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04-0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7.54
2 上海 (略) 29.618
3 上海西 (略) 场 23
4 (略) (略) 3
5 孙敏 1.962
6 章忆萍 1.61
7 李世祥 1.05
8 庞溟舟 0.94
9 陈友仁 0.635
10 王洪澄 0.54
11 其余(1)位股东 0.105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855.*
利润总额 43.* 净利润 43.*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373.*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417.*
利润总额 55.* 净利润 55.*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79.*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本次转让行为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交大 (略) 7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4%)、 (略) (略) 持有的上海交大 (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项目捆绑转让。 本次捆绑的三宗项目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底价为三宗项目各自挂牌金额之和,竞价溢价部分按照各项目挂牌价格与捆绑项目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价格。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上海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交大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5-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5-1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略)  | 受托机构联系人:曹权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房逸宁 联系电话:*-233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00-03-02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09号4号楼602-605、608-610
经营范围 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工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电机、 (略) 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施工、系统集成、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吴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78D
职工人数(人) 2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上海交大 (略) 股权转让项目再次挂牌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汇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04-0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7.54
2 上海 (略) 29.618
3 上海西 (略) 场 23
4 (略) (略) 3
5 孙敏 1.962
6 章忆萍 1.61
7 李世祥 1.05
8 庞溟舟 0.94
9 陈友仁 0.635
10 王洪澄 0.54
11 其余(1)位股东 0.105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2 营业收入 855.*
利润总额 43.* 净利润 43.*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373.*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3-31 营业收入 417.*
利润总额 55.* 净利润 55.*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79.*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本次转让行为与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交大 (略) 7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4%)、 (略) (略) 持有的上海交大 (略)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项目捆绑转让。 本次捆绑的三宗项目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竞价底价为三宗项目各自挂牌金额之和,竞价溢价部分按照各项目挂牌价格与捆绑项目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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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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