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处置公告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处置公告
竞买公告
湖北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5月16日10时至2024年0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湖北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咸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湖北 (略) 名下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
标的情况: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57.19平方米。
1、用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车间等,房地产现状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
2、权利状况:湖北 (略) 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6.58年。
3、开发利用程度:拍卖标的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4、建筑物结构:钢混、砖木结构。
5、土地状况
(1)土地权属及登记状况
拍卖标的土 (略) (略) 戴家岭,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北 (略) , (略) 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0月19日颁发了拍卖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面积、地号、图号等详细信息详见下表。
土地证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座落 | 地类(用途) | 地号 | 图号 | 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终止日期 |
咸国用(2010)第089号 | 湖北 (略) | (略) (略) 戴家岭 | 工业用地 | / | / | 出让 | 3163.00 | 2060年9月29日 |
至价值咨询时点2024年2月29日,拍卖标的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6.58年。
拍卖标的所属地块四至为东临民房,南临民房,西临空地,北临巨宁大道。
(2)土地利用状况
拍卖标的所在宗地上是湖北 (略) 开发建设的工业房地产项目,土地规划利用状况如下表所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地字第咸规地*号 |
用地单位 | 湖北 (略) |
用地项目名称 | |
用地位置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建筑规模 | |
发证机关 | (略) 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0-12-14 |
(3)基础设施
拍卖标的所在宗地地势平坦,整块宗地形状不规则,对土地利用不合理;宗地有一定坡度,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宗地周围污染小,绿地覆盖率较高。
2、建筑物状况
(1)建筑物权属及登记
至价值咨询时点,拍卖标的地上建筑物已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和不动产权登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拍卖标的规划建设项目名称为车间及办公用房(工业用房),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为6593.9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492.34m2、车间5656.35m2、办公用房445.28m2),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名称为车间,施工许可建筑面积为6033.65平方米(车间6033.65m2)。各证件项下登记信息如下表所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建字第咸规工*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湖北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车间及办公用房(工业用房) |
建设位置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建设规模 | *仟*佰点击查看>>点**平方米(2栋) 备注:地下室492.34m2+车间5656.35m2+办公用房445.28m2 |
发证机关 | (略) 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3-11-0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101 |
建设单位 | 湖北 (略) |
工程名称 | 车间 |
建设地址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建设规模 | 6033.65m2 |
合同价格 | *元 |
设计单位 | (略) 华博 (略) |
施工单位 | 湖北省 (略) |
监理单位 | 湖北金桂建设 (略) |
合同开工日期 | 2014-10-18 |
合同竣工日期 | 2015-10-17 |
备注 | 项目经理:陈茂营施工员:陈鑫铭安全员:周开应质检员:杜凯材料员:程伟明预算员:黄清华资料员:焦建明工程结构:框架11层 |
(2)建筑物设备及装修、使用保养状况
拍卖标的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至价值咨询时点,咨询对象所在宗地上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共3幢房屋,具体状况见《建筑物状况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工程形象进度 | 建筑结构 | 装饰装修 |
1 | 车间(含地下室) | 6525.99 | 11层 | 90% | 钢混 | 主体已完工,外墙为防水涂料,内部水泥地面、水泥墙面、水泥天花,门窗及电梯设施设备等,其他附属工程尚未安装,1层层高约4.4米,2-11层每层层高约3.5米。 |
2 | 门卫室 | 16.35 | 1层 | 100% | 砖木 | 砖砌外墙,入户为木门,石棉瓦屋顶,内部为水泥地面、水泥墙面,层高约2.5米。 |
3 | 卫生间 | 14.85 | 1层 | 100% | 砖木 | 砖砌外墙,石棉瓦屋顶,内部为水泥地面、水泥墙面,层高约1.9米。 |
合计 | —— | 6557.19 | —— |
拍卖标的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至价值咨询时点,门卫室和卫生间约在2015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车间(含地下室)主体已完工,但门窗及电梯设施设备等其他附属工程尚未安装,未投入使用,至价值咨询时点,拍卖标的所在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无不均匀沉降,建筑承重结构完好牢固,梁柱无变形,非承重结构完好,整体屋面完好无渗漏,地面完好,顶棚无变形,维护保养一般。
评估价:1029.*元,起拍价:6,588,160元,保证金:329,408元,增价幅度:32,94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抵押、查封、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等情况:
(1)抵押:戴家岭厂房【咸国用(2010)第089号】,抵押权人: (略) 中小企业投资 (略) ,他项权证号为:(2011)第028号;
(2)查封:咸 (略) (2017)鄂1202执1163号文书查封(查封期限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3)拖欠建设工程款:欠付湖北省 (略) 建设工程款,根据咸宁仲裁委员会(2016)咸仲裁字第008号裁决书认定欠付工程价款*.26元。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土地使用权全部税、规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4.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建设、施工手续未办理;已施工部分未完成验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至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状态并承担全部税、规费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5.厂房建筑方或第三方有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堆放于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由买受人与建筑方或第三方协商处理并承担费用。
6.管理人仅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提供已办理的证件(如过期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可能最终无法完成上述第3、4、5项事务。
7.可能存在湖北 (略) 潜在权利人主张土地使用权或厂房等地上建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等为标的或随附权利,由此产生的湖北 (略) 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交易及标的交付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未以湖北 (略) (略) 税款缴纳义务前,管理人有权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9.管理人按现状交付土地使用权,买受人自行与相邻权人协商土地使用权四至范围及相邻权关系并承担费用。
10.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确定的区域业态准入规定。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周律师,咨询电话:*。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2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应承担税、费款项后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咸宁咸安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鄂1202破3号;款项性质:戴家岭房地产竞价成交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服务费的支付
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三日内汇款至破栗子(杭州) (略) 指定账户【户名:破栗子(杭州) (略) ;账号:*363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技术服务费:竞价结束后,平台将基于已经提供的技术服务向买受人收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具体以拍品页面公示为准。
八、税费承担
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办理。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办理。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上费用非管理人收取。
综合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的2%,即综合服务费=系统成交价*2%=(起拍价+溢价)*2%;技术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的0.5%,技术服务费以拍品页面公示为准。
九、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及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应承担税、费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 (略) 管理人处(地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层)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拍卖标的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抵押、查封、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等情况:
(1)抵押:戴家岭厂房【咸国用(2010)第089号】,抵押权人: (略) 中小企业投资 (略) ,他项权证号为:(2011)第028号;
(2)查封:咸 (略) (2017)鄂1202执1163号文书查封(查封期限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3)拖欠建设工程款:欠付湖北省 (略) 建设工程款,根据咸宁仲裁委员会(2016)咸仲裁字第008号裁决书认定欠付工程价款*.26元。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土地使用权全部税、规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4.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建设、施工手续未办理;已施工部分未完成验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至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状态并承担全部税、规费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5.厂房建筑方或第三方有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堆放于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由买受人与建筑方或第三方协商处理并承担费用。
6.管理人仅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提供已办理的证件(如过期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可能最终无法完成上述第3、4、5项事务。
7.可能存在湖北 (略) 潜在权利人主张土地使用权或厂房等地上建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等为标的或随附权利,由此产生的湖北 (略) 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交易及标的交付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未以湖北 (略) (略) 税款缴纳义务前,管理人有权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9.管理人按现状交付土地使用权,买受人自行与相邻权人协商土地使用权四至范围及相邻权关系并承担费用。
10.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确定的区域业态准入规定。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层。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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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竞买公告
湖北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05月16日10时至2024年0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湖北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咸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湖北 (略) 名下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
标的情况: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的工业房地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57.19平方米。
1、用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车间等,房地产现状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
2、权利状况:湖北 (略) 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6.58年。
3、开发利用程度:拍卖标的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4、建筑物结构:钢混、砖木结构。
5、土地状况
(1)土地权属及登记状况
拍卖标的土 (略) (略) 戴家岭,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北 (略) , (略) 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10月19日颁发了拍卖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终止日期、土地使用权面积、地号、图号等详细信息详见下表。
土地证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座落 | 地类(用途) | 地号 | 图号 | 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终止日期 |
咸国用(2010)第089号 | 湖北 (略) | (略) (略) 戴家岭 | 工业用地 | / | / | 出让 | 3163.00 | 2060年9月29日 |
至价值咨询时点2024年2月29日,拍卖标的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36.58年。
拍卖标的所属地块四至为东临民房,南临民房,西临空地,北临巨宁大道。
(2)土地利用状况
拍卖标的所在宗地上是湖北 (略) 开发建设的工业房地产项目,土地规划利用状况如下表所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地字第咸规地*号 |
用地单位 | 湖北 (略) |
用地项目名称 | |
用地位置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用地性质 | 工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仟*佰点击查看>>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建筑规模 | |
发证机关 | (略) 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0-12-14 |
(3)基础设施
拍卖标的所在宗地地势平坦,整块宗地形状不规则,对土地利用不合理;宗地有一定坡度,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红线内“地上有建筑物”,宗地周围污染小,绿地覆盖率较高。
2、建筑物状况
(1)建筑物权属及登记
至价值咨询时点,拍卖标的地上建筑物已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和不动产权登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拍卖标的规划建设项目名称为车间及办公用房(工业用房),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为6593.9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492.34m2、车间5656.35m2、办公用房445.28m2),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名称为车间,施工许可建筑面积为6033.65平方米(车间6033.65m2)。各证件项下登记信息如下表所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建字第咸规工*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湖北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车间及办公用房(工业用房) |
建设位置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建设规模 | *仟*佰点击查看>>点**平方米(2栋) 备注:地下室492.34m2+车间5656.35m2+办公用房445.28m2 |
发证机关 | (略) 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3-11-0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表》
证号 | *101 |
建设单位 | 湖北 (略) |
工程名称 | 车间 |
建设地址 | 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 |
建设规模 | 6033.65m2 |
合同价格 | *元 |
设计单位 | (略) 华博 (略) |
施工单位 | 湖北省 (略) |
监理单位 | 湖北金桂建设 (略) |
合同开工日期 | 2014-10-18 |
合同竣工日期 | 2015-10-17 |
备注 | 项目经理:陈茂营施工员:陈鑫铭安全员:周开应质检员:杜凯材料员:程伟明预算员:黄清华资料员:焦建明工程结构:框架11层 |
(2)建筑物设备及装修、使用保养状况
拍卖标的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至价值咨询时点,咨询对象所在宗地上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共3幢房屋,具体状况见《建筑物状况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工程形象进度 | 建筑结构 | 装饰装修 |
1 | 车间(含地下室) | 6525.99 | 11层 | 90% | 钢混 | 主体已完工,外墙为防水涂料,内部水泥地面、水泥墙面、水泥天花,门窗及电梯设施设备等,其他附属工程尚未安装,1层层高约4.4米,2-11层每层层高约3.5米。 |
2 | 门卫室 | 16.35 | 1层 | 100% | 砖木 | 砖砌外墙,入户为木门,石棉瓦屋顶,内部为水泥地面、水泥墙面,层高约2.5米。 |
3 | 卫生间 | 14.85 | 1层 | 100% | 砖木 | 砖砌外墙,石棉瓦屋顶,内部为水泥地面、水泥墙面,层高约1.9米。 |
合计 | —— | 6557.19 | —— |
拍卖标的位于咸安区巨宁大道南侧402号,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至价值咨询时点,门卫室和卫生间约在2015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车间(含地下室)主体已完工,但门窗及电梯设施设备等其他附属工程尚未安装,未投入使用,至价值咨询时点,拍卖标的所在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无不均匀沉降,建筑承重结构完好牢固,梁柱无变形,非承重结构完好,整体屋面完好无渗漏,地面完好,顶棚无变形,维护保养一般。
评估价:1029.*元,起拍价:6,588,160元,保证金:329,408元,增价幅度:32,94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抵押、查封、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等情况:
(1)抵押:戴家岭厂房【咸国用(2010)第089号】,抵押权人: (略) 中小企业投资 (略) ,他项权证号为:(2011)第028号;
(2)查封:咸 (略) (2017)鄂1202执1163号文书查封(查封期限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3)拖欠建设工程款:欠付湖北省 (略) 建设工程款,根据咸宁仲裁委员会(2016)咸仲裁字第008号裁决书认定欠付工程价款*.26元。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土地使用权全部税、规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4.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建设、施工手续未办理;已施工部分未完成验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至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状态并承担全部税、规费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5.厂房建筑方或第三方有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堆放于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由买受人与建筑方或第三方协商处理并承担费用。
6.管理人仅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提供已办理的证件(如过期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可能最终无法完成上述第3、4、5项事务。
7.可能存在湖北 (略) 潜在权利人主张土地使用权或厂房等地上建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等为标的或随附权利,由此产生的湖北 (略) 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交易及标的交付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未以湖北 (略) (略) 税款缴纳义务前,管理人有权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9.管理人按现状交付土地使用权,买受人自行与相邻权人协商土地使用权四至范围及相邻权关系并承担费用。
10.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确定的区域业态准入规定。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周律师,咨询电话:*。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3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2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及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应承担税、费款项后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北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咸宁咸安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鄂1202破3号;款项性质:戴家岭房地产竞价成交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服务费的支付
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三日内汇款至破栗子(杭州) (略) 指定账户【户名:破栗子(杭州) (略) ;账号:*363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技术服务费:竞价结束后,平台将基于已经提供的技术服务向买受人收取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具体以拍品页面公示为准。
八、税费承担
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办理。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办理。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以上费用非管理人收取。
综合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的2%,即综合服务费=系统成交价*2%=(起拍价+溢价)*2%;技术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的0.5%,技术服务费以拍品页面公示为准。
九、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及按特别提醒及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应承担税、费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 (略) 管理人处(地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层)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
1、拍卖标的为车间(含地下室)在建工程及附属房屋门卫室和卫生间,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抵押、查封、拖欠建设工程价款等情况:
(1)抵押:戴家岭厂房【咸国用(2010)第089号】,抵押权人: (略) 中小企业投资 (略) ,他项权证号为:(2011)第028号;
(2)查封:咸 (略) (2017)鄂1202执1163号文书查封(查封期限从2022年5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
(3)拖欠建设工程款:欠付湖北省 (略) 建设工程款,根据咸宁仲裁委员会(2016)咸仲裁字第008号裁决书认定欠付工程价款*.26元。
3.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土地使用权全部税、规费、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4.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建设、施工手续未办理;已施工部分未完成验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至符合法定条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状态并承担全部税、规费等相关款项的补交义务。
5.厂房建筑方或第三方有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堆放于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由买受人与建筑方或第三方协商处理并承担费用。
6.管理人仅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及提供已办理的证件(如过期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可能最终无法完成上述第3、4、5项事务。
7.可能存在湖北 (略) 潜在权利人主张土地使用权或厂房等地上建筑物、附属物、附着物等为标的或随附权利,由此产生的湖北 (略) 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交易及标的交付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未以湖北 (略) (略) 税款缴纳义务前,管理人有权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9.管理人按现状交付土地使用权,买受人自行与相邻权人协商土地使用权四至范围及相邻权关系并承担费用。
10.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确定的区域业态准入规定。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7层。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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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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