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龙光世纪大厦2栋5-51号商业性办公用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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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龙光世纪大厦2栋5-51号商业性办公用房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龙光世纪大厦2栋5-51号商业性办公用房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略) 宝安中 (略) 南侧
装修情况 其他 面积/数量 271.08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租期满1年之后,承租方即享有退租选择权,需于退租之日起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申请) 免租期 1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商业、办公)
履约条件 1.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正式承租前按首年首月(免租期除外)租金标准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承租方拖欠租金6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
2.承租方每月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水电费(包括排污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内部维修费等;其中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费标准由承租方自行了解。
3.承租方负责房屋内部的所有维修义务,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物业用途限定为商业、办公,但不得作为餐饮接待场所。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在房屋内停放和充电等;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方要求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不得对物业主体结构进行改造。
6.本物业以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需对物业装修的,书面向出租方提出装修申请。承租方实施装修不得损害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装修改造所涉及图纸、施工批准等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政府部门进行报建及验收,装修方案(图纸、施工批准等)及政府批复手续需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所涉装修图纸等文件,加盖承租方印章后报出租方备案留存),报备不视为出租方对方案进行审批、核准,装修方案的合规性以上级审批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 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否则, 承租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7.承租方承诺对承租的物业加强管理,如物业转租他人需出租方书面同意。
8.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并于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及时清空搬离租赁房屋。
9.如意向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1个月内。
10.如为企业承租,承租方需出具担保函,承租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支付出租方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至租赁期结束后一年。如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承租,需提供租赁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6个月租金(首年首月租金标准),担保期限至租赁期结束后一年。
11.其他履约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相关条款。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协议租赁,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一、自然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对应需提供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
2.承诺以下内容( (略) 龙岗区 (略) ):
(1)承 (略) 龙岗区 (略) 、 (略) 龙岗 (略) 及所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维稳事件。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3)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2)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二、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对应需提供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查询结果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信用无严重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提供征信报告);
对应需提供资料:
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3.承诺以下内容( (略) 龙岗区 (略) ):
(1)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2)承诺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 (略) 龙岗区 (略) 、 (略) 龙岗 (略) 及所属企业未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3)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3)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
(1)如为联合体承租,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承租协议》(格式自定),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承租代表,并约定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含联合体承租代表)。
(3)联合体各成员(含联合体承租代表)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承租,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22,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刘小姐;付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龙岗 (略)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 (略) 9号创投大厦20楼2019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现状作为出租和交付的条件,室内为装修状态,入驻可直接使用。出租方已办理房产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承租方完全接受物业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承租方已明确认可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各方面均达到其租赁用途之目的,不得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和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如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装修补偿。
7.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构成违约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没租赁收保证金或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出租方有权直接在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因此造成保证金减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限期内予以补足。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等;
9.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以任何理由迁出租赁房屋, 除可搬走承租方合法所有的可移动资产外,承租方所投入的装修及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搬离租赁房屋时,不得损坏装修物和设备,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10.承租方应在取得《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其他条款详见出租方制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的条款作适当调整
12.该 (略) 龙岗区 (略) (略) 龙岗 (略) 招租,最终承 (略) 龙岗区 (略) 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龙光世纪大厦2栋5-51号商业性办公用房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略) 宝安中 (略) 南侧
装修情况 其他 面积/数量 271.08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租期满1年之后,承租方即享有退租选择权,需于退租之日起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申请) 免租期 1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5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商业、办公)
履约条件 1.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正式承租前按首年首月(免租期除外)租金标准缴纳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承租方拖欠租金6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
2.承租方每月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水电费(包括排污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内部维修费等;其中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费标准由承租方自行了解。
3.承租方负责房屋内部的所有维修义务,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4.物业用途限定为商业、办公,但不得作为餐饮接待场所。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在房屋内停放和充电等;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方要求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不得对物业主体结构进行改造。
6.本物业以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需对物业装修的,书面向出租方提出装修申请。承租方实施装修不得损害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装修改造所涉及图纸、施工批准等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政府部门进行报建及验收,装修方案(图纸、施工批准等)及政府批复手续需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所涉装修图纸等文件,加盖承租方印章后报出租方备案留存),报备不视为出租方对方案进行审批、核准,装修方案的合规性以上级审批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 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否则, 承租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7.承租方承诺对承租的物业加强管理,如物业转租他人需出租方书面同意。
8.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并于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及时清空搬离租赁房屋。
9.如意向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1个月内。
10.如为企业承租,承租方需出具担保函,承租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支付出租方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至租赁期结束后一年。如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承租,需提供租赁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6个月租金(首年首月租金标准),担保期限至租赁期结束后一年。
11.其他履约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相关条款。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协议租赁,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一、自然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对应需提供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
2.承诺以下内容( (略) 龙岗区 (略) ):
(1)承 (略) 龙岗区 (略) 、 (略) 龙岗 (略) 及所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维稳事件。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3)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2)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二、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对应需提供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查询结果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信用无严重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提供征信报告);
对应需提供资料:
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3.承诺以下内容( (略) 龙岗区 (略) ):
(1)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2)承诺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 (略) 龙岗区 (略) 、 (略) 龙岗 (略) 及所属企业未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方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3)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1)至(3)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
(1)如为联合体承租,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承租协议》(格式自定),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承租代表,并约定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含联合体承租代表)。
(3)联合体各成员(含联合体承租代表)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承租,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22,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联系人 刘小姐;付小姐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龙岗 (略)
地址 (略) 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 (略) 9号创投大厦20楼2019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现状作为出租和交付的条件,室内为装修状态,入驻可直接使用。出租方已办理房产证。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承租方完全接受物业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承租方已明确认可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各方面均达到其租赁用途之目的,不得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和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如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装修补偿。
7.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构成违约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没租赁收保证金或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出租方有权直接在租赁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因此造成保证金减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限期内予以补足。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8.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等;
9.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以任何理由迁出租赁房屋, 除可搬走承租方合法所有的可移动资产外,承租方所投入的装修及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搬离租赁房屋时,不得损坏装修物和设备,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10.承租方应在取得《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其他条款详见出租方制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之前对不影响合同实质性的条款作适当调整
12.该 (略) 龙岗区 (略) (略) 龙岗 (略) 招租,最终承 (略) 龙岗区 (略) 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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