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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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2023〕4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3)55号

北外环西片E-1-2地块

*.2(合60.23亩)

控制容积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8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95m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

P(2023)56号

(略) 北片A-2-2地块

9836.54(合14.75亩)

控制容积率不大于1.8且不小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商业用地40年、娱乐康体用地40年

5500

3850

P(2023) 57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A-1-4、A-1-6、A-2-3地块

*.17(合117.72亩)

A-1-4地块:*.38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841且不小于1.064,其中A-1-4地块不大于2.0且不小于1.2,A-1-6地块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A-2-3地块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9.7%且不小于18.1%,其中A-1-4地块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A-1-6地块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A-2-3地块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绿地率不小于28.3%,其中A-1-4地块不小于25%,A-1-6地块不小于30%,A-2-3地块不小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6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75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A-1-6地块:*.3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城镇住宅用地

A-2-3地块:*.43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3m

城镇住宅用地

P(2023) 58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A-1-1、A-2-2地块

*.26(合88.40亩)

A-1-1地块:*.40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00且不小于1.00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5.0%且不小于20.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绿地率不小于25.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小于25%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24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9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A-2-2地块:*.8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24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9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P(2023) 59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D-6-3、 D-8-3、 D-8-4地块

*.66(合169.47亩)

D-6-3地块:*.93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其中D-6-3、D-8-3、D-8-4地块控制容积率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其中D-6-3、D-8-3、D-8-4地块建筑密度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D-6-3、D-8-3、D-8-4地块绿地率均不小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

D-8-3地块:*.1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D-8-4地块:*.57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三、出让条件

(一)P(2023)55号地块:1.宗地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3)幼儿园,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P(2023)57号地块: 1.A-1-4地块、A-1-6地块、A-2-3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P(2023)58号地块:A-1-1地块、A-2-2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A-1-1地块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P(2023)59号地块:D-6-3地块、D-8-3地块、D-8-4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土地交易 (略) (略) (略) 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6日


关联文件: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P(2023)55号

北外环西片E-1-2地块

*.2(合60.23亩)

控制容积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8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95m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

P(2023)56号

(略) 北片A-2-2地块

9836.54(合14.75亩)

控制容积率不大于1.8且不小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商业用地40年、娱乐康体用地40年

5500

3850

P(2023) 57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A-1-4、A-1-6、A-2-3地块

*.17(合117.72亩)

A-1-4地块:*.38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841且不小于1.064,其中A-1-4地块不大于2.0且不小于1.2,A-1-6地块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A-2-3地块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9.7%且不小于18.1%,其中A-1-4地块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A-1-6地块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A-2-3地块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绿地率不小于28.3%,其中A-1-4地块不小于25%,A-1-6地块不小于30%,A-2-3地块不小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6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75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A-1-6地块:*.3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40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5m”为下界限,高差为55m

城镇住宅用地

A-2-3地块:*.43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3m

城镇住宅用地

P(2023) 58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A-1-1、A-2-2地块

*.26(合88.40亩)

A-1-1地块:*.40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00且不小于1.00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5.0%且不小于20.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大于35%且不小于20%

绿地率不小于25.0%,其中A-1-1地块、A-2-2地块均不小于25%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24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9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40年,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A-2-2地块:*.8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24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5m”为下界限,高差为29m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P(2023) 59号

柳东新区会展中心及周边片区D-6-3、 D-8-3、 D-8-4地块

*.66(合169.47亩)

D-6-3地块:*.93

控制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其中D-6-3、D-8-3、D-8-4地块控制容积率均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其中D-6-3、D-8-3、D-8-4地块建筑密度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D-6-3、D-8-3、D-8-4地块绿地率均不小于30%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

*

D-8-3地块:*.16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D-8-4地块:*.57

竖向界限以“场地标高+18m”为上界限,以“场地标高-10m”为下界限,高差为28m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三、出让条件

(一)P(2023)55号地块:1.宗地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3)幼儿园,建成后无偿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签订《 (略)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 (略) 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P(2023)57号地块: 1.A-1-4地块、A-1-6地块、A-2-3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P(2023)58号地块:A-1-1地块、A-2-2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A-1-1地块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P(2023)59号地块:D-6-3地块、D-8-3地块、D-8-4地块内均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略)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该宗地开发利用需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如经调查存在土壤污染的,需待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且宗地未完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 (略) 土地交易 (略) (略) (略) 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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