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3年第六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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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3年第六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出让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预(2023) 9号

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

*.41(约20.00亩)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宗地需配建:(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三)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指标要求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元,预申请人应在地块预公告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宗地正式挂牌出让时,预申请人缴纳的预约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应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以公告为准。

地块正式出让公告发布后,预申请人应按照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参与竞买并报价。预申请人不参与该地块竞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提供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3〕156号)

2.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示意图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4. 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关联文件: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出让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预(2023) 9号

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

*.41(约20.00亩)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不低于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该宗地需配建:(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三)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 (略) 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

具体指标要求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元,预申请人应在地块预公告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宗地正式挂牌出让时,预申请人缴纳的预约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人应在出让公告报名期内按竞买保证金数额补齐差价。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以公告为准。

地块正式出让公告发布后,预申请人应按照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参与竞买并报价。预申请人不参与该地块竞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略) 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 *( (略) 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提供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3〕156号)

2.屏山东片区E-3-16地块示意图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4. 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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