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报废车辆整体拍卖公告
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报废车辆整体拍卖公告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的报废车辆。
一、标的概况: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的报废车辆整体拍卖。标的位于婺源县交警大队、江湾中队、中云中队及公墓山停车场:有各类型号的报废车辆共计253辆,其中:四轮汽车21辆(电动车4辆、面包车2辆、轻型货车2辆、小型轿车11辆、小型客车2辆),二轮摩托、电动、助力车205辆,三轮摩托、电动车27辆(详见拍卖清单),整体拍卖。起拍价:6.*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时 (略) 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参与竞买,报名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交纳500元报名费,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元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仁和评报字【2024】第00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参与竞买。
4、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再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标的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进场解体拖运,拆解、运输费用及安全责任均有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并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拖离现场,若逾期,委托人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7天以上,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委托人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一个月内应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8、本次拍卖标的是委托人按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在报纸上公告3个月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报废车辆。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六、保证金帐户:户??? 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帐??? 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先生)*(李先生)
(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受产权单位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在婺源县公共 (略) 公开挂牌拍卖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的报废车辆。
一、标的概况:婺源县交警大队查扣的报废车辆整体拍卖。标的位于婺源县交警大队、江湾中队、中云中队及公墓山停车场:有各类型号的报废车辆共计253辆,其中:四轮汽车21辆(电动车4辆、面包车2辆、轻型货车2辆、小型轿车11辆、小型客车2辆),二轮摩托、电动、助力车205辆,三轮摩托、电动车27辆(详见拍卖清单),整体拍卖。起拍价:6.*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时 (略) 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参与竞买,报名企业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婺源分部办理报名手续,交纳500元报名费,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元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竞买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仁和评报字【2024】第00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参与竞买。
4、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再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标的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进场解体拖运,拆解、运输费用及安全责任均有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并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拖离现场,若逾期,委托人不负责保管责任,逾期7天以上,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委托人可以自行处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在一个月内应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8、本次拍卖标的是委托人按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在报纸上公告3个月后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报废车辆。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六、保证金帐户:户??? 名: (略) (略) 婺源分部
开户银行: 婺源县建设银行天佑支行
帐??? 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婺源分部 (婺源县紫阳镇星江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3-*? *(郑先生)*(李先生)
(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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