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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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杭州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2024年5月15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9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4000元。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萧山 (略) )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拍卖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2024年5月8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5月8日《浙江工人日报》)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9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4000元。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4年5月14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萧山 (略) ,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 (略) ,开户行:工行杭州萧山分行,账号:*5171)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人须向 (略) 按首年成交价的3.5%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 (略) 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4年5月20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杭州萧山 (略) (萧 (略) 838号汽车总站)办公楼,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1#—5#
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房权证、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杭州萧山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7、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4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5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地点: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1
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8900
4000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2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3、参考租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4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
5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7、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8、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6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7、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出租人(*方):杭州萧山 (略)
承租人(*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租赁土地、房屋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坐落地址、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及其缴纳期限:租赁土地、房屋等租金
第四条 租赁土地、房屋等的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及维修:合同期内,*方应对涉及房屋安全的设施负责修缮,以保障*方安全使用;*方应妥善维护房屋设施,在装修、改善时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如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房屋朝向,房屋内水、电布局,房屋外广告牌设立等;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方承担。
租赁合同期满或本合同依法解除后,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除*方购置的动产外)全部归*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间,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合同期满前,若因政府建设、规划等需要收回租赁房屋(土地)致使*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土地),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方违约,*方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方须无条件搬离并恢复房屋(土地)原状。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一)合同期内水电费用由用户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方承担,直至租赁期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方应向*方支付水电费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水电费押金收据和水电费缴讫证明将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二)房屋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方应向*方支付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房屋履约保证金收据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三)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方负责。
(四)使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它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门前三包、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数字)电视等,均由*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门前三包等费用由*方按规定自行缴纳,不得拖欠,如发生拖欠或拒缴行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约定缴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佰元以上;
2、未经*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用途的;
3、*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妥善维护房屋设施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出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5、因政府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造成的;
6、*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如因出现上述第5种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方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实际房屋装修损失的补偿责任(以评估价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责任,使*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九条 退款条款:
(一)*方未按约定向*方提出续租申请或停止营业的,视为*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放弃继续租赁,*方有权另行招租。*方如放弃续租且拖欠房租两个月以上,*方有权限制物品出入房屋、限制人员进入房屋;*有权将*方缴纳的房屋履约保证金扣除,以抵租金。
(二)本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退还*方已付的剩余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租赁期限届满且*方不再续租,*方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5天内腾空房屋归还*方。
(三)*方依照合同行使解除权的或依法定解除的,自解除之日(如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时期的,自期满次日)起,*方即视为*方已将房屋腾空交还给了*方、*方可进入(包含并不仅限于破门)该出租房,处理相应的遗落物件、合法处分该房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交付房屋: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所有款项,并按*方已付租金等款项的百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二)*方逾期支付租金等款项: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除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向*方缴纳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腾空房屋归还*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4、*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则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充当违约金)。
(三)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除上述(一)、(二)款已有约定外,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或造成*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萧工商格式备案2014-5-1-1
(二)依法向萧 (略) 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自交付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履行通知义务。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方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报有关部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方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章):杭州萧山 (略)
地址: (略) 萧山区城厢 (略) 838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承租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盖章: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送达地址:(如不填写即为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地址)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 (略) 、 (略) :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 (略) 、 (略) 于2024年5月15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举行的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4年5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 (略) 、 (略) :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 (略) 、 (略) 于2024年5月15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举行的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4年5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杭州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2024年5月15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9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4000元。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杭州萧山 (略) )咨询电话:0571—*,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拍卖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 (略) ,开户银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联系电话:* * 0571—*
标的清单、授权委托书样本及相关 (略) 网站:http://**
(略)
2024年5月8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5月8日《浙江工人日报》)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890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4000元。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起拍价*元/首年,竞买保证金*元。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上述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14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 (略) (略) 345号宜必思酒店8楼 (略) ,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4年5月14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农业 (略) 支行营业中心,账号:*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5月14日16:0 (略) 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保证金请以银 (略) 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杭州萧山 (略) ,联系电话:0571—*)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略) 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萧山 (略) ,开户行:工行杭州萧山分行,账号:*5171)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人须向 (略) 按首年成交价的3.5%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 (略) 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4年5月20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杭州萧山 (略) (萧 (略) 838号汽车总站)办公楼,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标的内部现有物品、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标的序号
参考租期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1#—5#
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止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房权证、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并确认(杭州萧山 (略) ,联系电话:0571—*,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7、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1、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2、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4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5、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略) 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略)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5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地点: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
联系电话:* * 057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
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
1
原省公安厅车辆检测站仓库北侧部分及场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2
(略) 1号部分场地面积约367.4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3
(略) 1号1幢204室建筑面积约25.08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8900
4000
4
(略) 1号1幢307、308室建筑面积约77.5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5
(略) 1号1幢302、303、304、305室建筑面积约100.32平方米三年租赁权
*
*
备注:
1、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21、2号标的现状为在用,3—5号标的现状为空置。
3、参考租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19日止,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的,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租赁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的均无免租金装修期。
4上述标的租金一年一付、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
5履约保证金为1号标的*元、2号标的*元、3号标的1000元、4号标的4000元、5号标的5000元(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6招租要求:1、2号标的仅限仓储或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3—5号标的仅限办公,且不得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7、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8、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委托人不提供指定车位。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物业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6买受人须自行核实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7、标的存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止使用的可能,因政府原因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出租人(*方):杭州萧山 (略)
承租人(*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租赁土地、房屋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坐落地址、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及其缴纳期限:租赁土地、房屋等租金
第四条 租赁土地、房屋等的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及维修:合同期内,*方应对涉及房屋安全的设施负责修缮,以保障*方安全使用;*方应妥善维护房屋设施,在装修、改善时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如拆除或改变墙体、门窗及房屋朝向,房屋内水、电布局,房屋外广告牌设立等;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方承担。
租赁合同期满或本合同依法解除后,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除*方购置的动产外)全部归*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间,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合同期满前,若因政府建设、规划等需要收回租赁房屋(土地)致使*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土地),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方违约,*方不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方须无条件搬离并恢复房屋(土地)原状。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一)合同期内水电费用由用户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方承担,直至租赁期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方应向*方支付水电费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水电费押金收据和水电费缴讫证明将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二)房屋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方应向*方支付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 元整),租赁期满无争议的,*方凭房屋履约保证金收据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方。
(三)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方负责。
(四)使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其它各类费用,包括申领证照、门前三包、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数字)电视等,均由*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门前三包等费用由*方按规定自行缴纳,不得拖欠,如发生拖欠或拒缴行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未按约定缴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佰元以上;
2、未经*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结构及用途的;
3、*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妥善维护房屋设施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4、未经*方书面同意,*方将出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5、因政府建设需要或政策原因造成的;
6、*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如因出现上述第5种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方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实际房屋装修损失的补偿责任(以评估价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个月以上;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涉及房屋安全的维修责任,使*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九条 退款条款:
(一)*方未按约定向*方提出续租申请或停止营业的,视为*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放弃继续租赁,*方有权另行招租。*方如放弃续租且拖欠房租两个月以上,*方有权限制物品出入房屋、限制人员进入房屋;*有权将*方缴纳的房屋履约保证金扣除,以抵租金。
(二)本合同解除后,*方应及时退还*方已付的剩余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租赁期限届满且*方不再续租,*方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5天内腾空房屋归还*方。
(三)*方依照合同行使解除权的或依法定解除的,自解除之日(如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时期的,自期满次日)起,*方即视为*方已将房屋腾空交还给了*方、*方可进入(包含并不仅限于破门)该出租房,处理相应的遗落物件、合法处分该房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方逾期交付房屋: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租金、水电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所有款项,并按*方已付租金等款项的百分之五向*方支付违约金;*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租赁期限首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方按日向*方支付已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二)*方逾期支付租金等款项:
1、逾期不超过30天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含30天)且不足3个月的,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应缴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解除合同的,*方除应当自*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向*方缴纳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腾空房屋归还*方;*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缴付之日止,*方除按日向*方支付逾期应付租金外,还应缴纳年租金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4、*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则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充当违约金)。
(三)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除上述(一)、(二)款已有约定外,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或造成*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萧工商格式备案2014-5-1-1
(二)依法向萧 (略) 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通知自交付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履行通知义务。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消防安全协议》、*方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报有关部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方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章):杭州萧山 (略)
地址: (略) 萧山区城厢 (略) 838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承租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盖章: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送达地址:(如不填写即为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地址)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 (略) 、 (略) :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 (略) 、 (略) 于2024年5月15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举行的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4年5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杭州萧山 (略) 、 (略) :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杭州萧山 (略) 、 (略) 于2024年5月15日在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 (略) (http://**)举行的杭州萧山 (略) 5处房屋三年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4年5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佣金: % RMB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略) 起诉。
备注:
拍卖人: (略)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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