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银河东路胜利巷2号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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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银河东路胜利巷2号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进行公开拍卖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0: (略) (http://**)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略) 贺兰 (略) 胜利巷2号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其中:建筑面积为1200.79㎡,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12年,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44.2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17年3月23日起2057年3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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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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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注意事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5月10日17时前向宁夏 (略) 账户交纳人民币*元的竞买保证金,并向宁夏 (略) 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需按照与产权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和产权变更,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

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10、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标的展示地点:贺兰 (略) 胜利巷2号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7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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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咨询电话:0951-*

*(马女士)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0: (略) (http://**)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详情如下:

(略) 贺兰 (略) 胜利巷2号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其中:建筑面积为1200.79㎡,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于2012年,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44.2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17年3月23日起2057年3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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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注意事项: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5月10日17时前向宁夏 (略) 账户交纳人民币*元的竞买保证金,并向宁夏 (略) 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4、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5、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产权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需按照与产权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和产权变更,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

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10、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标的展示地点:贺兰 (略) 胜利巷2号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7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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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楼

咨询电话:0951-*

*(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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