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围观数:8项目标题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
起始日期 | 2024/5/8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5/20 17:00:00 |
所属乡镇 | 于里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项目编号 | WSWZC* |
挂牌价格 | 243.*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养殖水面:10.*元/年 | 243.*元 | 2024年5月8日 | ||||
地上附着物:134.*元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住 址 | 五莲县于里镇驻地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
所在地 | 五莲县于里镇前裴家峪村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共分为2个标的,其中标的1为水库养殖水面,位于五莲县于里镇前裴家峪村,注册登记号为*—A5,库面约358亩,总库容*立方米,坝高22米,规模为小(1)型,拟转出期限为10年。标的2为地上附着物及配套设施,包含:房屋、苗木、船、投料机、挡土墙、配电设施等,为一性处置,价值134.*元,由第三方评估。(标的2详情见 ) | |||||||
重大事项披露 | 水库养殖水面经营权与地上附着物一同转让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水利局、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243.*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同诚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8日 | |||||||
评估结果 | 水库养殖水面10.*元/年,附着物134.*元。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43.*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承诺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塘坝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2、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向塘坝、河道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从事影响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等活动。在周围明显处须安放警示牌,禁止踏冰或到水库洗澡; 4、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殖(禁止投料、网箱养殖),未经转让方批准不得对水库投放外来物种; 5、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拍卖、转让、租赁该库区水面养殖权; 6、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受让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20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243.*元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员 | ||
联系手机 | 0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围观数:8项目标题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
起始日期 | 2024/5/8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5/20 17:00:00 |
所属乡镇 | 于里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项目编号 | WSWZC* |
挂牌价格 | 243.*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SWZC*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养殖水面:10.*元/年 | 243.*元 | 2024年5月8日 | ||||
地上附着物:134.*元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住 址 | 五莲县于里镇驻地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 | ||||||
所在地 | 五莲县于里镇前裴家峪村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共分为2个标的,其中标的1为水库养殖水面,位于五莲县于里镇前裴家峪村,注册登记号为*—A5,库面约358亩,总库容*立方米,坝高22米,规模为小(1)型,拟转出期限为10年。标的2为地上附着物及配套设施,包含:房屋、苗木、船、投料机、挡土墙、配电设施等,为一性处置,价值134.*元,由第三方评估。(标的2详情见 ) | |||||||
重大事项披露 | 水库养殖水面经营权与地上附着物一同转让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水利局、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于里镇裴家峪水库养殖水面10年期经营权转让及地上附着物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243.*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同诚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8日 | |||||||
评估结果 | 水库养殖水面10.*元/年,附着物134.*元。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于里镇人民政府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43.*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承诺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塘坝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 2、受让方须承诺不得向塘坝、河道倾倒、堆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渣土等废弃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从事影响安全运行的爆破、钻探、采石、打井、采砂等活动。在周围明显处须安放警示牌,禁止踏冰或到水库洗澡; 4、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养殖(禁止投料、网箱养殖),未经转让方批准不得对水库投放外来物种; 5、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拍卖、转让、租赁该库区水面养殖权; 6、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受让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20日17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243.*元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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