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国土告字号
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国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济挂2024-10号 | 宗地总面积: | *.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玉泉工业园区内, (略) 西、 (略) 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9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
起始价: | 930.*万元 | 加价幅度: | 4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到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A区5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济挂2024-10号 号地块: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按零资产处置。 (六)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1-*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济挂2024-10号 | 宗地总面积: | *.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玉泉工业园区内, (略) 西、 (略) 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49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
起始价: | 930.*万元 | 加价幅度: | 4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到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A区5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济挂2024-10号 号地块: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按零资产处置。 (六)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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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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