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众联拍卖有限公司:图书馆图书、报刊及设备拍卖公告
北京国众联拍卖有限公司:图书馆图书、报刊及设备拍卖公告
受委托人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05月16日10:00在保险损余 (略) (网址:http://**.cn)公开拍卖图书馆图书、报刊及设备一批,具体信息如下:
拍卖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废物资-设备类 | 台/套 | 54 |
报废物资-图书类 | 册 | * |
报废物资-报刊类 | 批 | 58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采用“现状交付”拍卖方式;
2.起拍价:¥*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竞价加价幅度:30元/50元/100元;
3.参拍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4.拍卖服务费按照¥2000元收取。
拍卖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并支付至我司账户。
预展地点: (略) 罗 (略) 490号
预展时间:2024-05-14 15:00至2024-05-15 15:00:00
有意竞买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竞买)请与我司联系。并于2024年05月15日18时前将参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开户名:北 (略) ,账号:4000 0210 1920 0560 918,开户行:工行深圳分行深东支行)。支付参拍保证金后可在损余 (略) (网址:http://**.cn)办理参拍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竞买须知:
1.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抬高或压低投标价格,否则将丧失参与拍卖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竞买人参拍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一经成交,须与我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非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或不存在《销售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或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事由,竞买人中标后不得单方撤销《销售合同》。如因中标方单方撤销《销售合同》,中标方除了需承担因拍卖产生的费用外,还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拍卖成交款的30%计算。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中标方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中标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委托方不对此次物资开具相关发票。
4.如竞买人未在本《拍卖公告》指定的踏勘时间内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勘查,竞拍成功后不得以对标的物现状存在异议为由要求撤销拍卖结果。
5.中标方须在拍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划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服务费,拍卖成交款以提货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6.拍卖成交后参拍保证金转为交付保证金,中标方不得悔标、返价,否则我司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上线拍卖;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略) 退回。另中标方须在2024年06月15日前完成拍卖标的的交割,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可酌情推迟交割期限,否则因中标方延迟交割拍卖标的物的,委托方将每日扣取保证金的10%以弥补中标方逾期交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足抵扣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拍卖标的物仓储费、保管费等额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延期交割期间的标的物灭失、损毁等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须按照委托方及我司安排的时间进场交割拍卖标的,提货自行拆卸并承担提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过磅费等,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8.拍卖成交后,中标方自行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处置拍卖标的造成的法律责任,在拆除装卸和运输货物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并确保施工人员以及周边人、物的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委托方及拍卖方无关。
9.我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李先生,电话:*。
北 (略)
2024年05月09日
受委托人委托,我司定于2024年05月16日10:00在保险损余 (略) (网址:http://**.cn)公开拍卖图书馆图书、报刊及设备一批,具体信息如下:
拍卖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废物资-设备类 | 台/套 | 54 |
报废物资-图书类 | 册 | * |
报废物资-报刊类 | 批 | 58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采用“现状交付”拍卖方式;
2.起拍价:¥*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竞价加价幅度:30元/50元/100元;
3.参拍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4.拍卖服务费按照¥2000元收取。
拍卖服务费由中标方承担并支付至我司账户。
预展地点: (略) 罗 (略) 490号
预展时间:2024-05-14 15:00至2024-05-15 15:00:00
有意竞买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竞买)请与我司联系。并于2024年05月15日18时前将参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开户名:北 (略) ,账号:4000 0210 1920 0560 918,开户行:工行深圳分行深东支行)。支付参拍保证金后可在损余 (略) (网址:http://**.cn)办理参拍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竞买须知:
1.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抬高或压低投标价格,否则将丧失参与拍卖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竞买人参拍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一经成交,须与我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非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或不存在《销售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或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事由,竞买人中标后不得单方撤销《销售合同》。如因中标方单方撤销《销售合同》,中标方除了需承担因拍卖产生的费用外,还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拍卖成交款的30%计算。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中标方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中标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委托方不对此次物资开具相关发票。
4.如竞买人未在本《拍卖公告》指定的踏勘时间内对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勘查,竞拍成功后不得以对标的物现状存在异议为由要求撤销拍卖结果。
5.中标方须在拍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划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服务费,拍卖成交款以提货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6.拍卖成交后参拍保证金转为交付保证金,中标方不得悔标、返价,否则我司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上线拍卖;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略) 退回。另中标方须在2024年06月15日前完成拍卖标的的交割,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委托方原因,可酌情推迟交割期限,否则因中标方延迟交割拍卖标的物的,委托方将每日扣取保证金的10%以弥补中标方逾期交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保证金不足抵扣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拍卖标的物仓储费、保管费等额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延期交割期间的标的物灭失、损毁等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须按照委托方及我司安排的时间进场交割拍卖标的,提货自行拆卸并承担提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过磅费等,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8.拍卖成交后,中标方自行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处置拍卖标的造成的法律责任,在拆除装卸和运输货物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并确保施工人员以及周边人、物的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委托方及拍卖方无关。
9.我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李先生,电话:*。
北 (略)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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