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分散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公告202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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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分散砂石资源公开拍卖公告202402号

按照《紫云自治县分散砂石资源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紫府办发〔2021〕86号)的规定,结合《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3宗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资源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紫府函〔2024〕59号)批准,我局决定对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2号饰面石材矿、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岩洞子饰面石材矿和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烂坝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详情

1.资产名称:紫云自治县3宗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资源;

2.坐落位置:紫云自治县猫营镇;

3.资产数量:共计*.4立方米(其中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2号饰面石材矿8831.9立方米、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岩洞子饰面石材矿9001.2立方米、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烂坝饰面石材矿3238.3立方米);

4.起拍价:人民币*万*仟*佰元(¥*.00元)整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时;

拍卖地点: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元,于报名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竞标未中,竞拍结束2个工作日全额返还;竞标成功的,缴纳成交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期间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利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9:00-17:00);

地点: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发布媒体

紫云自治县 (略) 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51-*

八、其他事项

1.至报名截止时,报名企业或个人2家(人)及以上的,于拍卖日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并当场签订成交文件;报名企业或个人只有1家(人)的,直接确定为竞得人,于拍卖日签订成交文件。

2.本次所拍卖碎石为3宗矿山已开采利用剩余资源,核实数量与实际数量不能确保一致,且拍卖人只能保证清运基本通道,建议竞拍人实地考察以规避投资风险。

3.本次拍卖竞得人为非砂石加工企业的,只能对竞得物进行原状处置,不得进行二次加工。

4.本次所拍卖资源前委托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开展资源量核实,核实费用1.*元;委托贵州和禧 (略) 开展矿产资源出让收益评估,评估费用1.*元;两项费用共计3.*元由买受人承担,须在签订《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前由买受人一次性分别支付给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和贵州和禧 (略) 。



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

按照《紫云自治县分散砂石资源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紫府办发〔2021〕86号)的规定,结合《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3宗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资源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紫府函〔2024〕59号)批准,我局决定对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2号饰面石材矿、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岩洞子饰面石材矿和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烂坝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详情

1.资产名称:紫云自治县3宗饰面石材矿已开采利用剩余碎石资源;

2.坐落位置:紫云自治县猫营镇;

3.资产数量:共计*.4立方米(其中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2号饰面石材矿8831.9立方米、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关口村岩洞子饰面石材矿9001.2立方米、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烂坝饰面石材矿3238.3立方米);

4.起拍价:人民币*万*仟*佰元(¥*.00元)整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时;

拍卖地点: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元,于报名时缴纳至指定账户,竞标未中,竞拍结束2个工作日全额返还;竞标成功的,缴纳成交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期间保证金不产生任何利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9:00-17:00);

地点: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发布媒体

紫云自治县 (略) 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51-*

八、其他事项

1.至报名截止时,报名企业或个人2家(人)及以上的,于拍卖日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并当场签订成交文件;报名企业或个人只有1家(人)的,直接确定为竞得人,于拍卖日签订成交文件。

2.本次所拍卖碎石为3宗矿山已开采利用剩余资源,核实数量与实际数量不能确保一致,且拍卖人只能保证清运基本通道,建议竞拍人实地考察以规避投资风险。

3.本次拍卖竞得人为非砂石加工企业的,只能对竞得物进行原状处置,不得进行二次加工。

4.本次所拍卖资源前委托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开展资源量核实,核实费用1.*元;委托贵州和禧 (略) 开展矿产资源出让收益评估,评估费用1.*元;两项费用共计3.*元由买受人承担,须在签订《国有资产处置合同》前由买受人一次性分别支付给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和贵州和禧 (略) 。



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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