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双土告字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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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双土告字号-出让公示

(略) 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17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以拍卖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双峰县荷叶镇中心小学西侧

C9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4.8

4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C11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住宅

70年

C12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C13

17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69.42

69.42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B4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B5

16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65.52

65.52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9722

(2)中国 (略)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62

(3)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 (略) (略) 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4年5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5月30日10时0 (略) (略) 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2021年第二批次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2]16号)的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略) 四楼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略)

2024年5月8日

(略) 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4]17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以拍卖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双峰县荷叶镇中心小学西侧

C9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4.8

4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C11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住宅

70年

C12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C13

17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69.42

69.42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B4

12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48

48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B5

168

商业

40年

3.0≤容积率≤ 6.0

建筑高度:< 22米

65.52

65.52

*仟元及其整倍数

居住

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 (略) (略) 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9722

(2)中国 (略) 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62

(3)中国 (略) (略) 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 (略) (略) 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 (略) (略) 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4年5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5月30日10时0 (略) (略) 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2021年第二批次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2]16号)的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略) 四楼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略) (略)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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