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21破17号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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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121破17号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略) 闽 (略) 公告(2024)闽 0121破 (略) (略) 根据钱文斌的申请于 2024年 4月 8日裁定受理福州筑融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随机摇号确定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福州筑融 (略) 的债权人应自 2024年 6月 10日前,向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台江区望龙二路 1号 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3303单元;联系人:唐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
2州筑融 (略) 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者应当向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年 6月 14日 17时 (略) 第四法庭召开,如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略) 闽 (略) 公告(2024)闽 0121破 (略) (略) 根据钱文斌的申请于 2024年 4月 8日裁定受理福州筑融 (略) 破产清算一案。 (略) (略) 随机摇号确定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福州筑融 (略) 的债权人应自 2024年 6月 10日前,向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台江区望龙二路 1号 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 3303单元;联系人:唐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
2州筑融 (略) 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者应当向福州筑融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年 6月 14日 17时 (略) 第四法庭召开,如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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