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东路盐业大厦招租
建国东路盐业大厦招租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名称 | 徐州市建国东路盐业大厦招租 | 项目编号 | HHCQ2024ZL0262A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
标的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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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8日 |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2,*(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关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江苏 (略)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公告披露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酒店住宿及配套服务、餐饮、商业、办公等使用。 7.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8.出租标的15年租赁期内,装修期合计11个月(第一年2个月、第五年3个月、第九年3个月、第十三年3个月)。 公告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告附件)为准。 | ||||||||||||||||||||||||||||||||||||||||||||
交易 | 资金缴纳 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 (略) 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户 名:徐州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具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告附件)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酒店经营资质,需提供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元,目前至少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实体酒店(需提供证明材料),并且承诺成功承租后酒店装修投入不低于*元(需签署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装修方案);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证明、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如有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情况隐瞒或提供不实证明材料,成功承租后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承租过盐业系统经营性房产并出现欠租的商户,有诉讼纠纷的承租方,及以上人员持有股份或担任董监 (略) ,禁止报名; 5.意向承租方须履行安全生产约定: (1)承租方在装修、经营过程中,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承租期间,如租赁房屋内发生人身伤亡或意外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毁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损毁严重的出租方有权起诉追讨赔偿。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按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酒店住宿及配套服务、餐饮、商业、办公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4.承租方租赁该房产期限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装修押金等各类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 (略) 损耗(详见租赁合同)。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本次交易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 本次交易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 (略) 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 (略) (http://**)进行会员注册,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承租申请书》; 5.《房产租赁合同》; 6.《房屋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 7.意向承租方酒店经营业绩、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 *元。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承租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承租方未被正式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承租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租金的; (5)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待定 | |||||||||||||||||||||||||||||||||||||||||
自由竞价时间(分) | 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费标准,向徐州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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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
咨询电话 | 0516-*、051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
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徐州 (略) ”微信公众号 |
交易机构:徐州 (略)
项目名称 | 徐州市建国东路盐业大厦招租 | 项目编号 | HHCQ2024ZL0262A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5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
标的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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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8日 |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2,*(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年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出租方承诺 | 1.承诺所委托租赁标的除上述说明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否则委托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委托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有关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江苏 (略)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公告披露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酒店住宿及配套服务、餐饮、商业、办公等使用。 7.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8.出租标的15年租赁期内,装修期合计11个月(第一年2个月、第五年3个月、第九年3个月、第十三年3个月)。 公告未尽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告附件)为准。 | ||||||||||||||||||||||||||||||||||||||||||||
交易 | 资金缴纳 方式 | 首期租金由承租方通过徐州 (略) 交付给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租金)。 户 名:徐州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成交后,承租方应于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办理。 具体价款支付方式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公告附件)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酒店经营资质,需提供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元,目前至少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实体酒店(需提供证明材料),并且承诺成功承租后酒店装修投入不低于*元(需签署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装修方案);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证明、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如有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情况隐瞒或提供不实证明材料,成功承租后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承租过盐业系统经营性房产并出现欠租的商户,有诉讼纠纷的承租方,及以上人员持有股份或担任董监 (略) ,禁止报名; 5.意向承租方须履行安全生产约定: (1)承租方在装修、经营过程中,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承租期间,如租赁房屋内发生人身伤亡或意外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毁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损毁严重的出租方有权起诉追讨赔偿。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期租金后,按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经营范围要求:酒店住宿及配套服务、餐饮、商业、办公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房屋装修改造、水电及物业等费用:承租人自理; 4.承租方租赁该房产期限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装修押金等各类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 (略) 损耗(详见租赁合同)。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本次交易如只产生一名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 本次交易如产生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 (略) 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 (略) 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徐州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 |||||||||||||||||||||||||||||||||||||||||||
现场展示 | 我公司将协调出租方带领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 (略) (http://**)进行会员注册,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承租申请书》; 5.《房产租赁合同》; 6.《房屋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 7.意向承租方酒店经营业绩、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 *元。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2.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承租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3.意向承租方未被正式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出现如下第4点所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承租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租金的; (5)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待定 | |||||||||||||||||||||||||||||||||||||||||
自由竞价时间(分) | 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承担交易费用,成交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按照不高于《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费标准,向徐州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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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
咨询电话 | 0516-*、0516-* | ||||||||||||||||||||||||||||||||||||||||||||
咨询时间 |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75号财富广场A座170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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