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8.*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2.*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13至2024-05-24 |
数量:3年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8.*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4-05-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04 | |||||||||||
评估结果(万元) | 8.5363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标的 (略) 市南 (略) 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87.2平米。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 (略) 。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三年,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标的整体出租,标的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该标的以首年租金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 4、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以及房屋设施维修维护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弘评报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租金缴纳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季度租金(1个季度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4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室内设备设施、水电暖维护维修、租赁房屋周边卫生清扫清运等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房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较大改造和装修及二次转租。简单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以及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和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 (略)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高新区新泺大街9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岱州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刘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转让底价: 8.*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2.*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13至2024-05-24 |
数量:3年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8.*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4-05-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04 | |||||||||||
评估结果(万元) | 8.5363 | 备案单位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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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标的 (略) 市南 (略) 明珠新村7号楼2单元401、402室房产三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187.2平米。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 (略) 。出租标的租赁期为三年,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标的整体出租,标的交由承租方管理使用。该标的以首年租金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租金为最终成交价格。 4、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以及房屋设施维修维护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弘评报字(2024)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年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租金缴纳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季度租金(1个季度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4计算)的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室内设备设施、水电暖维护维修、租赁房屋周边卫生清扫清运等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房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较大改造和装修及二次转租。简单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非法经营以及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和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山东 (略)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高新区新泺大街9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岱州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刘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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