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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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2024〕7号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宁化县城区05E23A地块、城区05E23B地块、城区06A06地块和城东组团B-16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产业类型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05E23A地块

省道

S221瓦庄

界段

南侧

*

建筑垃圾处理及废弃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1.1≤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70.2

340.4

≥65

05E23B地块

省道S221瓦庄界段南侧

*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目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1.1≤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85.7

171.4

≥65

06A06地块

城郊

镇连

屋村

*

宁化县农资仓储中心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1.0≤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10.1

220.2

≥81

B-16a地块

宁化

高速

收费

站西

北侧

*

种业加工仓储工程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1.0≤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27.9

255.7

≥81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6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5月28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11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 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二)本次挂牌宗地按土地现状供地。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宁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他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三)成交价款的缴纳: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竞得人应遵守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采用遮盖、临时绿化、透水铺装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竞得人未按要求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点: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

开户单位: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1.开户行:建行宁化支行

账 户:**-0001

2.开户行:工行宁化支行

账 户:*9881

3.开户行:邮储银行宁化县支行

账 户:*121

4.开户行:福建宁化成功 (略)

账 户:**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4年5月7日

宁自然资〔2024〕7号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宁化县城区05E23A地块、城区05E23B地块、城区06A06地块和城东组团B-16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产业类型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05E23A地块

省道

S221瓦庄

界段

南侧

*

建筑垃圾处理及废弃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1.1≤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70.2

340.4

≥65

05E23B地块

省道S221瓦庄界段南侧

*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目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

1.1≤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85.7

171.4

≥65

06A06地块

城郊

镇连

屋村

*

宁化县农资仓储中心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1.0≤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10.1

220.2

≥81

B-16a地块

宁化

高速

收费

站西

北侧

*

种业加工仓储工程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

1.0≤FAR≤3.0

≥40%

10%≤绿地率≤20%

50

127.9

255.7

≥81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6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5月28日9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11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 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二)本次挂牌宗地按土地现状供地。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宁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他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三)成交价款的缴纳: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竞得人应遵守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采用遮盖、临时绿化、透水铺装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竞得人未按要求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点: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

开户单位: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1.开户行:建行宁化支行

账 户:**-0001

2.开户行:工行宁化支行

账 户:*9881

3.开户行:邮储银行宁化县支行

账 户:*121

4.开户行:福建宁化成功 (略)

账 户:**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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