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602破申1号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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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0602破申1号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告

(略) 月 (略) 公 告(2024)赣 0602 破申 1 (略) 根据南昌 (略) 的申请,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指定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略) 的债权人应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 (略) 管理人 ( 江 西 华 星 律 师 事 务 所 , 苏 律 师 , 联 系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月湖区新城鹰雄大道 (略) 以北中部电子商务城营销中心)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在 (略) 月 (略) 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
2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略) 月 (略) 公 告(2024)赣 0602 破申 1 (略) 根据南昌 (略) 的申请,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指定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略) 的债权人应自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 (略) 管理人 ( 江 西 华 星 律 师 事 务 所 , 苏 律 师 , 联 系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月湖区新城鹰雄大道 (略) 以北中部电子商务城营销中心)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在 (略) 月 (略) 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
2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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