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滦储出字告字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滦储出字告字号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4)第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内、建丰南道南侧、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3 | ||
起始价: | 919.*万元 | 加价幅度: | 9.*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 (略) (略) 322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 (略) (略) 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0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18.*元/亩(276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元整数倍。2、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开发期限3年;前期协调各单位意见汇总: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绿地率不得超过10%;文旅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需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水利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需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获得批复, (略) 水利局备案,该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审批部门批复;生 (略) 分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火、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用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稳、 (略) 政、环卫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4第3号)附件2执行。3、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金属制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元的要求。4、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5、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4第3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4)第2号 | 宗地总面积: | *.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北区)内、建丰南道南侧、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3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3 | ||
起始价: | 919.*万元 | 加价幅度: | 9.*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 (略) (略) 322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 (略) (略) 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0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0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18.*元/亩(276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元整数倍。2、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开发期限3年;前期协调各单位意见汇总: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绿地率不得超过10%;文旅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需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水利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需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获得批复, (略) 水利局备案,该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审批部门批复;生 (略) 分局给出的意见为同意,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防火、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用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稳、 (略) 政、环卫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4第3号)附件2执行。3、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金属制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均税收≥*元的要求。4、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5、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4第3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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