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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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6:07:25
(略)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YN054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4. 采购人地址: (略) 盘 (略) 延长线403号七彩俊园4栋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含增值税)(首次、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 采购内容:完成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8.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交人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咨询成果材料为止。

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1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参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的经验;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磋商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磋商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 (略) ”(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上查询、截图,并交磋商小组评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12. 《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2) 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 (略) (http://**) (略) 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 (略) 使用费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注: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4.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15.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

16.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4年5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17.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 磋商公告 (略) 站:中国 (略) 、 (略) 、中 (略) 和中国进出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业务联系人:陈思妤 李书桠 闵祥昆

电 话:* *

电子邮件:*@*inochem.com

中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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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16:07:25
(略)
类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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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YN054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4. 采购人地址: (略) 盘 (略) 延长线403号七彩俊园4栋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含增值税)(首次、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 采购内容:完成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顾问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8.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交人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咨询成果材料为止。

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1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参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咨询的经验;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磋商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磋商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 (略) ”(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 (略) ”上查询、截图,并交磋商小组评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 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12. 《磋商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2) 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 (略) (http://**) (略) 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 (略) 使用费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
注: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免费,注册审核时间预计半天;每家公司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3)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佰元整(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届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澄清函》(《最后报价澄清函》格式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

14.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15.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000元。

16. 本次磋商程序如下:

【步骤一】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底单复印件)提交至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

【步骤二】 根据各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每家通过《磋商文件》初步审核的供应商就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小组初步审核的合格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磋商当日)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的要求与范围将最后报价及澄清文件提交至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注: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参加磋商会议,磋商会议将于2024年5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在磋商现场等待,每家供应商的单独磋商时间将视实际评审进度而定。

17.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8. 磋商公告 (略) 站:中国 (略) 、 (略) 、中 (略) 和中国进出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官 (略) 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1004室

业务联系人:陈思妤 李书桠 闵祥昆

电 话:* *

电子邮件:*@*inochem.com

中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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