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研第4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研第4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研[2024]第4号 | |||||||||||||||||||||||||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4GY19:(1)该地块为科研设计和一类工业混合用地,科研设计配建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1%-52%。(2)该地块内科研用地部分不得配建兼容设施,科研用地的建筑(地上)可分割转让、分割销售的比例不超过50%,且最小分割销售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科研用地及地上房屋分割转让、分割销售须经过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且符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3)地块内混合工业用地为高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应配建占高标准厂房地上总建筑面积5%-15%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配建设施不得分割转让,仍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高标准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分割销售的高标准厂房不得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50%,且最小分割销售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不得销售给个人。具体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2〕148号)要求执行。(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开发区 (略) 以西、 (略) 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 |||||||||||||||||||||||||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二)竞得人所持股份10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6月03日,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 (略) 场管理中心(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4日起至2024年06月1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9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 (略) 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04日9时 至2024年06月13日9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025)*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帐号:520 797 360 391 000 002 |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4年05月15日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研[2024]第4号 | |||||||||||||||||||||||||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4GY19:(1)该地块为科研设计和一类工业混合用地,科研设计配建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1%-52%。(2)该地块内科研用地部分不得配建兼容设施,科研用地的建筑(地上)可分割转让、分割销售的比例不超过50%,且最小分割销售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科研用地及地上房屋分割转让、分割销售须经过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且符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业或机构,不得转让、销售给个人。(3)地块内混合工业用地为高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应配建占高标准厂房地上总建筑面积5%-15%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配建设施不得分割转让,仍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高标准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分割销售的高标准厂房不得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50%,且最小分割销售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不得销售给个人。具体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2〕148号)要求执行。(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开发区 (略) 以西、 (略) 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 |||||||||||||||||||||||||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二)竞得人所持股份10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6月03日,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 (略) 场管理中心(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4日起至2024年06月1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9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 (略) 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04日9时 至2024年06月13日9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025)*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帐号:520 797 360 391 000 002 |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4年05月15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