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159号、160号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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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159号、160号商铺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159号、160号商铺 项目编号 N0101FCZ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第1层
租赁面积约(㎡) 88.83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5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竹林北路与青洋北路交界口,青龙邻里中心商业综合体内,交通便利,商业配套成熟, (略) 和各类餐饮等业态。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商铺租赁合同》样稿。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92072.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常州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XHUQ9A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商铺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8.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商铺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0.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商铺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被视作放弃招租标的,则为承租方违约。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孟先生 *)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8:3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8000.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并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8:3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6077元+竞价溢价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谢女士 陈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 (略) ,天宁区,常州
项目名称 (略) 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159号、160号商铺 项目编号 N0101FCZ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宁区青龙邻里中心1幢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第1层
租赁面积约(㎡) 88.83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15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竹林北路与青洋北路交界口,青龙邻里中心商业综合体内,交通便利,商业配套成熟, (略) 和各类餐饮等业态。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其他承租要求详见《商铺租赁合同》样稿。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92072.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常州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XHUQ9A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商铺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8.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商铺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0.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商铺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被视作放弃招租标的,则为承租方违约。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商铺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日至**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孟先生 *)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8:30:00 至 ** 23:59:59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8000.00元,截止时间**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并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08:30:0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6077元+竞价溢价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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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谢女士 陈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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