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合同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合同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合同书
项目名称: |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
项目编号: | *-*-JDZB |
标项号: | B分标 |
采购人: | (略) (略) |
供应商: | 广 (略) |
日期: 年 月 日
1. 合同条款
2.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响应函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5. 售后服务方案
6. 商务响应表
7. 技术响应表
8. 供应商资格证件
9.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0. 成交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编 号: | 采购计划号: | BSZC[2023]1735号 | |
项 目 名 称: |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 项 目 编 号: | *-*-JDZB |
采购人(*方): | (略) (略) | 供应商(*方): | 广 (略) |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商标 品牌 | 型号 参数 | 生产 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1 | 宫腔电切镜 | 德 国R.WOLF | 8654.431 | 德国 (略) | 1 | 套 | *.00 | *.00 |
总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 *.00元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合同总价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指标必须与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和承诺相一致。合同标的一览表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方必须提供在清单中的产品。合同标的一览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方必须提供在《网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的产品或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产品。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问题。
5.如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的,产权归属为: *方
6.产权纠纷处理方式:*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方应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方应确保包装要求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方指定地点。
4.*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及快递包装应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号文要求。
5. *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方,以准备交付。
6.货物的运输方式:*方自定 。
7.*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方负责。
8 货物在交付*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方负责。
9.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方送达*方指定的地点并到货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方同时需通知*方货物已送达。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及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标准:*方交付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后,将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货物与相关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等单证和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同交付给*方。
3.验收程序:验收一般分为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三次单项验收。经*方同意,单项验收可以部分或全部合并进行。本项目采用的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初步验收 £最终验收 ?合并验收
(1)到货验收:*方在接到*方通知后对交付的货物依据验收标准进行到货验收,对品牌、规格型号、外观、有关资料及备品备件、包装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视为到货验收合格给予签收。
(2)初步验收:货物需进行安装调试的,应在安装调试后进行初步验收。 *方在接到*方通知后进行初步验收。
(3)最终验收:货物满足合同交付标准后,依照本合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方在*方通知后进行最终验收。
(4)合并验收:将以上两项或三项单项验收合并进行。
4.样品:如果在投标或响应环节*方提供样品的,*方交付的货物应当与封存的样品质量相同或优于样品质量。样品可以在到货验收或初步验收时进行检验,如交付货物与封存的样品质量不同则视为当次验收不合格。
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以及*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方的响应文件响应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事项,以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对应要求或指标中较优作为验收标准。如果货物中有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则验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
6.验收地点及验收期限:到货验收地点为货物交付地点,其他验收地点为货物使用或安装地点;各单项验收应在*方收到*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方在提出验收申请时,应确保已具备验收条件。*方收到*方书面通知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视为当次单项验收合格。
7.验收结果:在任一单项验收环节,*、*双方代表均应在场,交付的货物及相关资料、备品备件等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合格,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不合格。验收结果由*方出具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由*、*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方公章,**双方各执一份。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视为验收结果已通知*、*双方。如*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验收现场以书面的形式出具说明,否则视为认可验收结果。
8.不予签收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方应在不同验收阶段的当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就不符合要求项以补充、更换、修理等*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逾期交货,逾期交货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则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逾期交货不影响本条第1款约定的使用时间。
9.*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验收按上述规定执行,*方应予以配合。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或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的,验收费用由*方负责。费用标准参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11.*方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的,其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12.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方负责*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方决定。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为*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免费保修2年。
3. *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方应退还*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方在接到*方通知后在 2 小时内到达*方现场。
5.在质保期内,*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7.*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成交人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完税发票给采购人。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
?否
□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 / 备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为中小企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备注:注 (略) 的规定调整履约保证金比例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缴纳或提交;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方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对收取的保证金进行核实和结算。
保证金缴纳的账号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条件、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天后失效,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向*方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如果*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方有权扣划全部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的,*方在收到*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之日起 / 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方可予以催告,*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方支付自催告日期起的利息。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最终验收不合格的,*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方应进行赔偿,并承担*方追究的其他违约责任。
2.*方逾期交货的,应向*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价3‰/日,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方延期付货款的,应向*方支付延期滞纳金,标准为合同总价额3‰/日,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3.*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 5%向*方支付违约金。
4.*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方负责,费用从剩余支付货款中扣除,剩余支付货款不足以支付的,由*方另行支付。
5.*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7.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补偿)标准: 按实际损失赔偿 。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或验收结果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验收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地点为: (略) 右江区 ;合同履行的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 。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报财政部门备案,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签书面补充协议。
4.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为人民币,使用单位为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本合同中提及的招标与谈判、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为同一含义,提及的投标与响应为同一含义,提及的中标与成交为同一含义。
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是 R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1.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方的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方(章) (略) (略) | *方(章)广 (略) |
单位地址: (略) 右江区迎 (略) | 单位地址: (略) 右 (略) 35 号川惠国际广场二期丽阳天下第 A 幢 23 层 08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百城支行 |
账号: | 账号:*773 |
一、总体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二、技术要求
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A分标所有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B分标宫腔电切镜接受进口产品。
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响应,否则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响应,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货物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4.一般说明
(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5.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A分标核心产品为:全自动单独滴染HE机;B分标不设置核心产品。
6. 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B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技术指标要求 |
1 | 宫腔电切镜 | 1套 | 工业 | 一、技术参数 1.光学视管: (1)直径:4mm (2)▲视野方向:12° (3)▲视场角:≥52.2度 (4)有效长度:≥280mm (5)消毒灭菌方式:可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烷、戊二醛浸泡等多种灭菌方式 2.管鞘: (1)外管鞘:具有8.5mm/26Fr双管道可旋转的外管鞘 (2)内管鞘:和外管鞘相匹配的8.1mm/24.3Fr内管鞘 3.工作把手:为被动式,用于生理盐水环境下的组织切除 4.电缆线:用于生理盐水下电切的高频电缆线,长度:≥4米 5.生理盐水下电切,提高切割准确性,减少组织电凝深度和组织碳化情况,减少水中毒现象。 6.配有正形软管旋阀和接头 7.▲防堵塞设计,能确保各种条件下提供可靠的生理盐水灌流,在困难条件下可确保视野清晰 二、功能特点 1.适用于宫腔疾病的治疗,包括子宫肌瘤、息肉、粘连、畸形以及异物残留等 2.内窥镜基本参数符合YY 1075-2007《硬性宫腔内窥镜》要求 3.宫腔镜其插入部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符合GB/T 1220-2007中05Cr17Ni4Cu4Nb号不锈钢YY/T0294.1-2016要求的M号钢材料制造,符合生物相容性的要求。 4.宫腔镜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连使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9706.1-2007和GB 9706.19-2000规定的要求 5.宫腔镜电镀件的镀层应符合YY 0076-1992中Ⅴ类2级要求 |
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
2、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2.合同签订日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3.交货(实施)时间
A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B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6.1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6.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6.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
6.1.4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8.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9.履约保证金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10.包装和运输要求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号文规定,若响应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响应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运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11.售后服务
1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11.2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承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
11.3成交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向制造商支付,供应商可视情况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11.4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11.5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1.6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
12.保险
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与运输、保险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其他要求
无
附件: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合同书
项目名称: |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
项目编号: | *-*-JDZB |
标项号: | B分标 |
采购人: | (略) (略) |
供应商: | 广 (略) |
日期: 年 月 日
1. 合同条款
2.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响应函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5. 售后服务方案
6. 商务响应表
7. 技术响应表
8. 供应商资格证件
9.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0. 成交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编 号: | 采购计划号: | BSZC[2023]1735号 | |
项 目 名 称: |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 | 项 目 编 号: | *-*-JDZB |
采购人(*方): | (略) (略) | 供应商(*方): | 广 (略) |
签 订 地 点: | 签 订 时 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一览表
序号 | 标的 名称 | 商标 品牌 | 型号 参数 | 生产 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1 | 宫腔电切镜 | 德 国R.WOLF | 8654.431 | 德国 (略) | 1 | 套 | *.00 | *.00 |
总价(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 *.00元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合同总价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指标必须与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和承诺相一致。合同标的一览表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方必须提供在清单中的产品。合同标的一览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方必须提供在《网络关 (略) 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的产品或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产品。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采购文件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将由*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问题。
5.如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的,产权归属为: *方
6.产权纠纷处理方式:*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方应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方应确保包装要求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方指定地点。
4.*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及快递包装应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号文要求。
5. *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方,以准备交付。
6.货物的运输方式:*方自定 。
7.*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方负责。
8 货物在交付*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方负责。
9.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方送达*方指定的地点并到货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方同时需通知*方货物已送达。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及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标准:*方交付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后,将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货物与相关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等单证和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同交付给*方。
3.验收程序:验收一般分为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三次单项验收。经*方同意,单项验收可以部分或全部合并进行。本项目采用的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初步验收 £最终验收 ?合并验收
(1)到货验收:*方在接到*方通知后对交付的货物依据验收标准进行到货验收,对品牌、规格型号、外观、有关资料及备品备件、包装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视为到货验收合格给予签收。
(2)初步验收:货物需进行安装调试的,应在安装调试后进行初步验收。 *方在接到*方通知后进行初步验收。
(3)最终验收:货物满足合同交付标准后,依照本合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方在*方通知后进行最终验收。
(4)合并验收:将以上两项或三项单项验收合并进行。
4.样品:如果在投标或响应环节*方提供样品的,*方交付的货物应当与封存的样品质量相同或优于样品质量。样品可以在到货验收或初步验收时进行检验,如交付货物与封存的样品质量不同则视为当次验收不合格。
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以及*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方的响应文件响应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事项,以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对应要求或指标中较优作为验收标准。如果货物中有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则验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
6.验收地点及验收期限:到货验收地点为货物交付地点,其他验收地点为货物使用或安装地点;各单项验收应在*方收到*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方在提出验收申请时,应确保已具备验收条件。*方收到*方书面通知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视为当次单项验收合格。
7.验收结果:在任一单项验收环节,*、*双方代表均应在场,交付的货物及相关资料、备品备件等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合格,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为单项验收不合格。验收结果由*方出具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由*、*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方公章,**双方各执一份。验收结果报告或验收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视为验收结果已通知*、*双方。如*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验收现场以书面的形式出具说明,否则视为认可验收结果。
8.不予签收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方应在不同验收阶段的当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就不符合要求项以补充、更换、修理等*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后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逾期交货,逾期交货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则视为最终验收不合格。逾期交货不影响本条第1款约定的使用时间。
9.*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验收按上述规定执行,*方应予以配合。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货物,*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或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的,验收费用由*方负责。费用标准参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10.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11.*方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的,其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验收程序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12.履约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方负责*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方决定。
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为*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免费保修2年。
3. *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方应退还*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方在接到*方通知后在 2 小时内到达*方现场。
5.在质保期内,*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7.*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成交人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完税发票给采购人。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收取保证金:
?否
□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 / 备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为中小企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备注:注 (略) 的规定调整履约保证金比例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缴纳或提交;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方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对收取的保证金进行核实和结算。
保证金缴纳的账号信息: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条件、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天后失效,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向*方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如果*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方有权扣划全部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的,*方在收到*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之日起 / 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方可予以催告,*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方支付自催告日期起的利息。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最终验收不合格的,*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方应进行赔偿,并承担*方追究的其他违约责任。
2.*方逾期交货的,应向*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价3‰/日,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方延期付货款的,应向*方支付延期滞纳金,标准为合同总价额3‰/日,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3.*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 5%向*方支付违约金。
4.*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方负责,费用从剩余支付货款中扣除,剩余支付货款不足以支付的,由*方另行支付。
5.*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7.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补偿)标准: 按实际损失赔偿 。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或验收结果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验收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地点为: (略) 右江区 ;合同履行的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 。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报财政部门备案,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签书面补充协议。
4. 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为人民币,使用单位为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本合同中提及的招标与谈判、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为同一含义,提及的投标与响应为同一含义,提及的中标与成交为同一含义。
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是 R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1.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方的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方(章) (略) (略) | *方(章)广 (略) |
单位地址: (略) 右江区迎 (略) | 单位地址: (略) 右 (略) 35 号川惠国际广场二期丽阳天下第 A 幢 23 层 08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百城支行 |
账号: | 账号:*773 |
一、总体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二、技术要求
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A分标所有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B分标宫腔电切镜接受进口产品。
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响应,否则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响应,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货物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4.一般说明
(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5.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A分标核心产品为:全自动单独滴染HE机;B分标不设置核心产品。
6. 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
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B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技术指标要求 |
1 | 宫腔电切镜 | 1套 | 工业 | 一、技术参数 1.光学视管: (1)直径:4mm (2)▲视野方向:12° (3)▲视场角:≥52.2度 (4)有效长度:≥280mm (5)消毒灭菌方式:可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环氧*烷、戊二醛浸泡等多种灭菌方式 2.管鞘: (1)外管鞘:具有8.5mm/26Fr双管道可旋转的外管鞘 (2)内管鞘:和外管鞘相匹配的8.1mm/24.3Fr内管鞘 3.工作把手:为被动式,用于生理盐水环境下的组织切除 4.电缆线:用于生理盐水下电切的高频电缆线,长度:≥4米 5.生理盐水下电切,提高切割准确性,减少组织电凝深度和组织碳化情况,减少水中毒现象。 6.配有正形软管旋阀和接头 7.▲防堵塞设计,能确保各种条件下提供可靠的生理盐水灌流,在困难条件下可确保视野清晰 二、功能特点 1.适用于宫腔疾病的治疗,包括子宫肌瘤、息肉、粘连、畸形以及异物残留等 2.内窥镜基本参数符合YY 1075-2007《硬性宫腔内窥镜》要求 3.宫腔镜其插入部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符合GB/T 1220-2007中05Cr17Ni4Cu4Nb号不锈钢YY/T0294.1-2016要求的M号钢材料制造,符合生物相容性的要求。 4.宫腔镜与医用电气设备互连使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9706.1-2007和GB 9706.19-2000规定的要求 5.宫腔镜电镀件的镀层应符合YY 0076-1992中Ⅴ类2级要求 |
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
2、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2.合同签订日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3.交货(实施)时间
A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B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6.1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6.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6.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
6.1.4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8.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9.履约保证金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10.包装和运输要求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号文规定,若响应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响应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运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11.售后服务
1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11.2成交供应商应明确承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
11.3成交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供应商向制造商支付,供应商可视情况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11.4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11.5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1.6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
12.保险
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与运输、保险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其他要求
无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