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文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万元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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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铁文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万元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3681.7305万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日
内部决策情况 **日,苏州高铁新城 (略) 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所持的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 **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同意苏州高铁新城 (略) 公开转让所持的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日 挂牌终止日期:**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 (略)
公司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X5HKXXC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超
住所 (略) 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304室-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高铁新城 (略) 10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日) 资产总额(万元) 3699.91
负债总额(万元) 18.18
净资产(万元) 3681.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基准日审计数据 (**日) 资产总额(万元) 3699.91
负债总额(万元) 18.18
净资产(万元) 3681.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日) 资产总额(万元) 0
负债总额(万元) 0
净资产(万元) 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4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3730.18 净资产:3712.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712.00(100% 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涉及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特别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770.33万元(不低于3,770.33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不低于人民币3,752.00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8.33万元(含利息0.15万元)。利息暂计算至**日,实际应由受让方按照3.95%年利率计算支付至债权转让款付清之日)。)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应在高铁新城区域内持有估值不低于1亿元的固定资产;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37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 (略) 股东决定
2、苏州高铁新城 (略) 股东决定
3、《关于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请示》
4、《关于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批复》(苏高铁财〔2024〕3号)
5、《苏州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4]A1090号)
6、《苏州高铁新城 (略) 拟公开转让所持股权涉及的苏州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42号)
7、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 (略) 营业执照
10、苏州 (略) 章程
11、苏州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铁新城 (略) 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6、借款协议
17、城通商务广场租赁合同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 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 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日16: 00 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 00- 11: 00,下午13: 30- 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東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受让方应认可标的企业已签署的租赁协议,并继续履行至租赁协议期止。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3681.7305万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日
内部决策情况 **日,苏州高铁新城 (略) 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所持的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 **日,苏州 (略) 股东决定同意苏州高铁新城 (略) 公开转让所持的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日 挂牌终止日期:**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 (略)
公司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X5HKXXC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超
住所 (略) 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304室-1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苏州高铁新城 (略) 10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日) 资产总额(万元) 3699.91
负债总额(万元) 18.18
净资产(万元) 3681.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基准日审计数据 (**日) 资产总额(万元) 3699.91
负债总额(万元) 18.18
净资产(万元) 3681.7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日) 资产总额(万元) 0
负债总额(万元) 0
净资产(万元) 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利润总额(万元) 0
净利润(万元) 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4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3730.18 净资产:3712.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712.00(100% 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不涉及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不涉及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特别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770.33万元(不低于3,770.33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不低于人民币3,752.00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8.33万元(含利息0.15万元)。利息暂计算至**日,实际应由受让方按照3.95%年利率计算支付至债权转让款付清之日)。)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应在高铁新城区域内持有估值不低于1亿元的固定资产;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37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 (略) 股东决定
2、苏州高铁新城 (略) 股东决定
3、《关于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请示》
4、《关于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批复》(苏高铁财〔2024〕3号)
5、《苏州 (略) 审计报告》(苏州纽新[2024]A1090号)
6、《苏州高铁新城 (略) 拟公开转让所持股权涉及的苏州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42号)
7、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苏州 (略) 营业执照
10、苏州 (略) 章程
11、苏州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2、苏州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3、苏州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4、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铁新城 (略) 公开转让苏州 (略) 100%股权及相应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6、借款协议
17、城通商务广场租赁合同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 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 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 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涉及的电子竞价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鉴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止日**日16: 00 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 00- 11: 00,下午13: 30- 16: 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東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 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受让方应认可标的企业已签署的租赁协议,并继续履行至租赁协议期止。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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