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 (略) ( (略) )(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提供“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出具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 6、不少于2家且至少经营2年以上 (略) 的经营管理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现场照片、服务对象单位出具的无违约证明); 7、出租方出具的勘查证明; 8、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 1、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2、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才会被审核。 二、报名成功后,江苏 (略) 将配合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江苏 (略)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江苏 (略) 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