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纪委一辆大众帕萨特车辆转让
中共桐城市纪委一辆大众帕萨特车辆转让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中共桐城市纪委一辆大众帕萨特车辆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6 |
挂牌日期 | 2024-05-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9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纪委一辆执法执勤公车,原牌照号为皖H*,车型为大众帕萨特轿车,标的详情参见《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进行拍卖所涉及的本单位所有的 1 辆车辆(皖 H*)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安徽德信安咨评[2024]第AQ-026号)。 2、现场勘查联系人:符芳敏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汽车牌 |
车架号 | LSVCH2A48DN* |
原车牌号码 | 皖H* |
登记日期 | 2013-10-13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6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据为准。 2、转让车辆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不随车过户。 3、本次标的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4、标的车辆的违章和交通事故责任所涉及罚款、扣分和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车辆的权证变更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权证变更过程中所产生一切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喷漆、车内设备拆除、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补办车辆发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6、因转让标的长时间封存停放,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如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车辆情况、机动车排放政策、权证变更登记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税费;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7、其他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付清转让车辆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提车过户承诺书》,办理提车和车辆资料移交手续。 (2)受让方应于提取车辆后15个工作日内至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后由转让方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车辆已完成过户及是否存在违约事项,已完成过户且无违约事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1日每辆车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从过户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违约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过户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超过部分仍由受让方承担。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注册地(住所) | (略) 文昌 (略) 18号五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7Q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方钱方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80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中共桐城市纪委一辆大众帕萨特车辆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6 |
挂牌日期 | 2024-05-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9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纪委一辆执法执勤公车,原牌照号为皖H*,车型为大众帕萨特轿车,标的详情参见《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进行拍卖所涉及的本单位所有的 1 辆车辆(皖 H*)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安徽德信安咨评[2024]第AQ-026号)。 2、现场勘查联系人:符芳敏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现场勘查须提前电话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汽车牌 |
车架号 | LSVCH2A48DN* |
原车牌号码 | 皖H* |
登记日期 | 2013-10-13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6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车辆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车辆行驶里程以里程表显示的实际数据为准。 2、转让车辆除交强险以外的保险不随车过户。 3、本次标的转让不含车牌号,转让成功的车辆办理过户时,受让方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4、标的车辆的违章和交通事故责任所涉及罚款、扣分和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车辆的权证变更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权证变更过程中所产生一切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喷漆、车内设备拆除、补办证件、更换牌号、补办车辆发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6、因转让标的长时间封存停放,标的车辆可能存在油箱无油、机油渗漏、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如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车辆情况、机动车排放政策、权证变更登记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车辆过户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税费;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7、其他交易条件 (1)受让方在付清转让车辆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提车过户承诺书》,办理提车和车辆资料移交手续。 (2)受让方应于提取车辆后15个工作日内至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后由转让方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车辆已完成过户及是否存在违约事项,已完成过户且无违约事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每逾期1日每辆车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违约金从过户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违约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过户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超过部分仍由受让方承担。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境外主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5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
注册地(住所) | (略) 文昌 (略) 18号五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7Q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方钱方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80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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