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霞幕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公开转让
泰兴市霞幕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公开转让
|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霞幕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曲霞镇工业集聚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部分资产明细见《可移交资产清单》,具体数量及物资现状以现场移交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0元(含税,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07 | ||||||||||||||||||||||||||||||||||||||
评估机构 | 江苏蔷薇 (略) | ||||||||||||||||||||||||||||||||||||||
转让底价(元) | *.80元(含税,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霞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XC9J85X 住所: (略) 曲霞镇工业集聚区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 (略) 霞 (略) 资产进行转让的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曲霞镇人民政府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人:封女士,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06 09:00:00 至 2024-05-1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二、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 (略) )(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 (略) )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供成交方开具服务费发票使用,如不上传默认不开票);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1、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才会被审核。 2、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或动态报价截止时间(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 (略) )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5-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06 09:00:00-2024-05-17 14: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851号)中“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的规定向江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霞幕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批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略) 曲霞镇工业集聚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部分资产明细见《可移交资产清单》,具体数量及物资现状以现场移交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0元(含税,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07 | ||||||||||||||||||||||||||||||||||||||
评估机构 | 江苏蔷薇 (略) | ||||||||||||||||||||||||||||||||||||||
转让底价(元) | *.80元(含税,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霞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XC9J85X 住所: (略) 曲霞镇工业集聚区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 (略) 霞 (略) 资产进行转让的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曲霞镇人民政府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人:封女士,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06 09:00:00 至 2024-05-1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二、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 (略) )(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 (略) )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供成交方开具服务费发票使用,如不上传默认不开票);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 1、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才会被审核。 2、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或动态报价截止时间(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 (略) )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5-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5-06 09:00:00-2024-05-17 14: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851号)中“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的规定向江 (略) 交纳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