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湘1281破3号湖南鸿晖置业重整投资人招募
2021湘1281破3号湖南鸿晖置业重整投资人招募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鸿晖破管字第199号
(略) (略) 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鸿晖 (略) (以下简称“鸿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月6日指定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财产, (略) 偿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鸿晖公司基本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17日,鸿晖公司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元,公司目前股东出资情况如下:吴宽德出资*元,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100%。
鸿晖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产业投资;凭本企业有效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运营及商务咨询;酒店经营的管理。
鸿晖公司住所: (略) (略) 安江镇一完小西南侧1020铺。
鸿晖公司目前状况:鸿晖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有位于 (略) (略) 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鸿晖商业广场(已交付);位于安江镇中心城区,南临老正街, (略) , (略) 的二期鸿辉新苑。 (略) 主要开发项目 (略) (略) (略) 交汇处东 (略) 正顺安置区(泽丰园)。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宽德资金链断裂,致其开发项目鸿辉新苑及泽丰园项目停工,截至2021年8月,公司已全面停止运行。并于2021年12月1 (略) (略) 申请破产重整立案, (略) (略) 于2022年1月6日指定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二、鸿晖公司停工项目资产状况
(一)鸿晖公司“鸿晖新苑”项目占地面积3713.7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04㎡,一共2栋建筑(5、6号楼),其中6号楼为待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已封顶;5号楼为未建工程,总建筑面积6153.94㎡。
其中六号楼设计面积为:
(1)、商业面积813.88㎡
(2)、住宅面积*.24㎡
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21年8月停工。
(二)鸿晖公司“泽丰园”项目占地面积7928.7平方米,一共2栋建筑(1、2号楼),均为待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号、2号住宅楼已封顶。
其中设计面积为:
(1)、商业面积2032.8㎡
(2)、住宅面积*.6㎡
(3)、地下建筑面积6450㎡。
(4)、物业用房及其他235.6㎡
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5.22%未过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21年8月停工。
三、招募程序
1.编制文件
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相关文件, (略) (略) 报备;
2.公告
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鸿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3.报名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表》、《尽调保密承诺函》及其他相关资料;
4.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要了解除《招募公告》中已经公开披露资料以外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的,需要签署《尽调保密承诺函》,并由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解答其相关问题;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应当自报名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参选保证金*元;
6.评审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若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未出现其他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投资人;若出现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投资人所处行业等方面, (略) 债权人大会主席和债权人代表参与监督,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
7.中标
根据评审结果,向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向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8.表决重整继续经营方案
管理人根据确认的重整投资方案, (略) 重整继续经营方案,并提交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 (略) 核准《鸿晖公司继续营业方案》;
9. (略) 核准后签订正式《鸿晖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和实施方式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届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含保证金数额)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乃至较大幅度的调整,请意向投资人知悉。确定重整投资人后,调整事项将与重整投资人协商一致。
四、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列入失信名单;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良好;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不低于*现金投资能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履约能力证明。
(1)要求法人或自然人共益债投资方需提供不低于*元投资能力的资信证明;
(2)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元、自然人投资个人合股的不得超过三人,要求指定一名股东做全权代表谈判签约,自然人股东合计需提供不低于*元自有资金合法来源证明;
(3)谢绝民间集资款用于鸿辉新苑项目、泽丰园项目的共益债投资。
(4)投资人需垫资建设完成 (略) 安江“鸿晖新苑”、鹤城“泽丰园”项目后续建设。
(5)投资人提交招募资料时需提交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建设资质不得低于*级。
4、自然人意向投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投资管理能力,有丰富房地产开发经验的企业和相匹配的开发管理团队的优先、具有在不良资产行业投资经验的机构优先。
5、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相关附件,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报名阶段需签署和提交的文件清单》同时向管理人邮箱(*@*q.com)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电子邮箱)等;
(2)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证明;
2、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文件资料的签署及提交
1、【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报名阶段需签署和提交的文件清单》向管理人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自报名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七、保证金的缴纳、使用与退回
1、【参选保证金缴纳】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向管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元,用于作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和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担保。在《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符合《重整投资方案》的前提下,重整投资人应在《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 (略) 核准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2、【保证金使用、退回与没收】
(1)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保证金后,若未成功中标,管理人在竞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前述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中标,但管理人提交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的《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与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不符,或《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未经第三次债权人大 (略) 通过并核准,则管理人需在公示期满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前述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人中标,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前述保证金自动转换为正式《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3)若意向投资人中标后,不按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参选保证金予以没收不再退还。
(4)管理人退还的参选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本金为限,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确切实施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人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调整前将与中标的意向投资人协商一致。
八、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说明是由 (略) 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 (略) (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破产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后续的投资程序。
3、本招募说明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破产企业后续投资时,除参考本说明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等。
4、本招募说明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并且部分内容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做相应调整。
九、时间节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材料提交完成之日,视为报名成功之日,可联系管理人索取报名表;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参选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参选保证金;
3、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时间:投资人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且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起草的《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提交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 (略) 核准后5个自然日内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4、其他截止时间:竞价时间、缴纳参选保证金时间及其他事项的时间等由管理人另行确定。
*以上时间节点,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延长。
联 系 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
管理人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略) 交汇处东南角泽丰园销售中心。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实现破产企业重生再造。
(略) 管理人
2024年5月17日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鸿晖破管字第199号
(略) (略) 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鸿晖 (略) (以下简称“鸿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1月6日指定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财产, (略) 偿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公告,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鸿晖公司基本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17日,鸿晖公司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元,公司目前股东出资情况如下:吴宽德出资*元,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100%。
鸿晖公司的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产业投资;凭本企业有效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运营及商务咨询;酒店经营的管理。
鸿晖公司住所: (略) (略) 安江镇一完小西南侧1020铺。
鸿晖公司目前状况:鸿晖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有位于 (略) (略) 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鸿晖商业广场(已交付);位于安江镇中心城区,南临老正街, (略) , (略) 的二期鸿辉新苑。 (略) 主要开发项目 (略) (略) (略) 交汇处东 (略) 正顺安置区(泽丰园)。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宽德资金链断裂,致其开发项目鸿辉新苑及泽丰园项目停工,截至2021年8月,公司已全面停止运行。并于2021年12月1 (略) (略) 申请破产重整立案, (略) (略) 于2022年1月6日指定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二、鸿晖公司停工项目资产状况
(一)鸿晖公司“鸿晖新苑”项目占地面积3713.7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04㎡,一共2栋建筑(5、6号楼),其中6号楼为待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已封顶;5号楼为未建工程,总建筑面积6153.94㎡。
其中六号楼设计面积为:
(1)、商业面积813.88㎡
(2)、住宅面积*.24㎡
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21年8月停工。
(二)鸿晖公司“泽丰园”项目占地面积7928.7平方米,一共2栋建筑(1、2号楼),均为待建工程,总建筑面积*㎡,1号、2号住宅楼已封顶。
其中设计面积为:
(1)、商业面积2032.8㎡
(2)、住宅面积*.6㎡
(3)、地下建筑面积6450㎡。
(4)、物业用房及其他235.6㎡
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5.22%未过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资金链断裂,于2021年8月停工。
三、招募程序
1.编制文件
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相关文件, (略) (略) 报备;
2.公告
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鸿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3.报名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表》、《尽调保密承诺函》及其他相关资料;
4.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要了解除《招募公告》中已经公开披露资料以外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的,需要签署《尽调保密承诺函》,并由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解答其相关问题;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应当自报名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参选保证金*元;
6.评审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若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未出现其他意向投资人报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投资人;若出现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投资人所处行业等方面, (略) 债权人大会主席和债权人代表参与监督,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最优投资人;
7.中标
根据评审结果,向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向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8.表决重整继续经营方案
管理人根据确认的重整投资方案, (略) 重整继续经营方案,并提交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 (略) 核准《鸿晖公司继续营业方案》;
9. (略) 核准后签订正式《鸿晖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和实施方式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届时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含保证金数额)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乃至较大幅度的调整,请意向投资人知悉。确定重整投资人后,调整事项将与重整投资人协商一致。
四、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列入失信名单;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良好;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不低于*现金投资能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履约能力证明。
(1)要求法人或自然人共益债投资方需提供不低于*元投资能力的资信证明;
(2)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元、自然人投资个人合股的不得超过三人,要求指定一名股东做全权代表谈判签约,自然人股东合计需提供不低于*元自有资金合法来源证明;
(3)谢绝民间集资款用于鸿辉新苑项目、泽丰园项目的共益债投资。
(4)投资人需垫资建设完成 (略) 安江“鸿晖新苑”、鹤城“泽丰园”项目后续建设。
(5)投资人提交招募资料时需提交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建设资质不得低于*级。
4、自然人意向投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投资管理能力,有丰富房地产开发经验的企业和相匹配的开发管理团队的优先、具有在不良资产行业投资经验的机构优先。
5、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重整意向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相关附件,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报名阶段需签署和提交的文件清单》同时向管理人邮箱(*@*q.com)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并载明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电子邮箱)等;
(2)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证明;
2、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文件资料的签署及提交
1、【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报名阶段需签署和提交的文件清单》向管理人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自报名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七、保证金的缴纳、使用与退回
1、【参选保证金缴纳】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向管理人缴纳参选保证金*元,用于作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和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担保。在《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符合《重整投资方案》的前提下,重整投资人应在《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经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 (略) 核准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2、【保证金使用、退回与没收】
(1)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保证金后,若未成功中标,管理人在竞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前述保证金;若意向投资人中标,但管理人提交第二次债权人大会的《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与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不符,或《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未经第三次债权人大 (略) 通过并核准,则管理人需在公示期满后15个自然日内无息退还前述保证金。
(2)若意向投资人中标,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前述保证金自动转换为正式《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3)若意向投资人中标后,不按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则参选保证金予以没收不再退还。
(4)管理人退还的参选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本金为限,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确切实施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人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调整前将与中标的意向投资人协商一致。
八、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说明是由 (略) 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 (略) (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破产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后续的投资程序。
3、本招募说明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破产企业后续投资时,除参考本说明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等。
4、本招募说明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并且部分内容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做相应调整。
九、时间节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材料提交完成之日,视为报名成功之日,可联系管理人索取报名表;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和参选保证金截止时间:报名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参选保证金;
3、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时间:投资人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且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起草的《鸿晖公司继续经营方案》提交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 (略) 核准后5个自然日内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4、其他截止时间:竞价时间、缴纳参选保证金时间及其他事项的时间等由管理人另行确定。
*以上时间节点,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延长。
联 系 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
管理人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略) 交汇处东南角泽丰园销售中心。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实现破产企业重生再造。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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