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洲海滨公园部分场地经营权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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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洲海滨公园部分场地经营权出租

项目类别:
商铺
资产名称:
螺洲海滨公园的建筑物
资产地点:
(略) 闸坡镇螺洲海滨公园的2个建筑物
资产类型:
经营性资产
面积:
600.00平方米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4年7月5天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消防情况:
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等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行业要求:
公园内所有经营、收费等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保证所有经营不能破坏公园设施和污染沙滩环境的行为。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土地税、房产税由出租方承担
其他条款:
经营性质及有关事项 1、公园内所有经营、收费等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保证所有经营不能破坏公园设施和污染沙滩环境的行为,否则,由经营者负全责。 2、经营者不得擅自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和兜售经营,公园管理处有责任制止非承包经营者进入公园范围内的所有经营。 3、经营者不得贩卖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其它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营者不得在公园内擅自设立标语牌、布幔条幅、灯箱及气球经营宣传工作。 4、经营者不得经营水上娱乐项目,(包括租赁浮床、游泳圈、浮球、快艇、摩托艇等),经营者应当劝告游客不得下海游泳。 5、经营者的用水用电必须单独用表,一切水电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6、经营者要保证经营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在经营场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果皮箱,经营者要把收集的垃圾堆放在公园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7、经营者要保证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卫生整洁,按时向螺洲海滨公园管理处交纳垃圾清运费,缴费标准为:每月600元。 8、厕所管理纳入经营者管理,厕所管理要做到如下几点要求:(1)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落实责任人;(2)及时保洁,确保公厕清洁无异味,做到无纸屑、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堵塞、清新干净;(3)及时倒空,并清理废篓,做到不溢满;(4)定期清洁门窗、墙面,灯具做到无积尘、 (略) ;(5)保持公厕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风险告知:租赁标的物尚有未结的诉讼案件,原承租方存在合同约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出租方已向其发出《催告函》《腾迁通知》并依法提起请求确认合同已于2024年1月25日解除等民事诉讼。如租赁标的物尚欠水电费,则由本次中标的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需承担尚欠水电费。 二、特别说明:如只有一人(单位)报名竞投,不报价的,则唯一竞投人按底价成交,如弃权则没收交易保证金;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则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自然人、法人均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其他事项: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或中标后不按期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元。
合同附件:
项目类别:
商铺
资产名称:
螺洲海滨公园的建筑物
资产地点:
(略) 闸坡镇螺洲海滨公园的2个建筑物
资产类型:
经营性资产
面积:
600.00平方米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4年7月5天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消防情况:
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等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行业要求:
公园内所有经营、收费等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保证所有经营不能破坏公园设施和污染沙滩环境的行为。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土地税、房产税由出租方承担
其他条款:
经营性质及有关事项 1、公园内所有经营、收费等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保证所有经营不能破坏公园设施和污染沙滩环境的行为,否则,由经营者负全责。 2、经营者不得擅自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和兜售经营,公园管理处有责任制止非承包经营者进入公园范围内的所有经营。 3、经营者不得贩卖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其它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营者不得在公园内擅自设立标语牌、布幔条幅、灯箱及气球经营宣传工作。 4、经营者不得经营水上娱乐项目,(包括租赁浮床、游泳圈、浮球、快艇、摩托艇等),经营者应当劝告游客不得下海游泳。 5、经营者的用水用电必须单独用表,一切水电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6、经营者要保证经营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在经营场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果皮箱,经营者要把收集的垃圾堆放在公园管理处指定的位置。 7、经营者要保证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卫生整洁,按时向螺洲海滨公园管理处交纳垃圾清运费,缴费标准为:每月600元。 8、厕所管理纳入经营者管理,厕所管理要做到如下几点要求:(1)健全卫生保洁制度、落实责任人;(2)及时保洁,确保公厕清洁无异味,做到无纸屑、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堵塞、清新干净;(3)及时倒空,并清理废篓,做到不溢满;(4)定期清洁门窗、墙面,灯具做到无积尘、 (略) ;(5)保持公厕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一、风险告知:租赁标的物尚有未结的诉讼案件,原承租方存在合同约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出租方已向其发出《催告函》《腾迁通知》并依法提起请求确认合同已于2024年1月25日解除等民事诉讼。如租赁标的物尚欠水电费,则由本次中标的承租方在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需承担尚欠水电费。 二、特别说明:如只有一人(单位)报名竞投,不报价的,则唯一竞投人按底价成交,如弃权则没收交易保证金;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则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自然人、法人均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其他事项: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中标人弃权或中标后不按期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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