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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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房产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7-3-303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该项目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2、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包含房屋内附属设施,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自行清理。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 (略) 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7-3-303
楼盘名称瑞江花园兰苑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95.66设计用途居住
土地面积(m2)24.9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3层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标的房产位于河西 (略) 与梅江道交口附近
周边配套标的房产附近有:幼儿园:瑞江幼儿园 中小学:河西区中心小学、梅江中学、天津实验华冠中学, 大学:对外 (略) 商场: (略) 家世界、红星美凯龙珠江装饰城、环渤海建材大厦、珠江道茶城 医院: (略) 、 (略) (略) 邮局: (略) 邮局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其他:环渤海汽配城、韩国街、外滩风尚烧烤街,周边公交:珠江道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董启海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河 (略) 6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20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5-2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 (略) 提供转让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 (略) 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 (略) 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 (略) 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9、本次交易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房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按照 (略) 的相关规定均由受让方承担。 11、标的房产产生(含欠缴)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管理等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2、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77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7-3-303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该项目标的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 2、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包含房屋内附属设施,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自行清理。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 (略) 与梅江道交口瑞江花园(兰苑)7-3-303
楼盘名称瑞江花园兰苑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95.66设计用途居住
土地面积(m2)24.9设计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3层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标的房产位于河西 (略) 与梅江道交口附近
周边配套标的房产附近有:幼儿园:瑞江幼儿园 中小学:河西区中心小学、梅江中学、天津实验华冠中学, 大学:对外 (略) 商场: (略) 家世界、红星美凯龙珠江装饰城、环渤海建材大厦、珠江道茶城 医院: (略) 、 (略) (略) 邮局: (略) 邮局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其他:环渤海汽配城、韩国街、外滩风尚烧烤街,周边公交:珠江道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董启海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河 (略) 6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20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5-2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并支付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 (略) 提供转让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 (略) 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 (略) 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 (略) 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9、本次交易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房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按照 (略) 的相关规定均由受让方承担。 11、标的房产产生(含欠缴)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管理等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2、最终受让方须同意: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 (略) 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77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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