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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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1号
河南省 (略)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新增2家评估机构;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
招标范围:接收采购人委托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建设项目的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的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3.供应商须有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5.本项目不 (略) 名义参选的土地评估机构。
6.已入围且在服务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评估机构的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购买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一楼大厅(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每套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② 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③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公告发布前6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可以提供近期(公告发布前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④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必要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简介);
⑤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7月后任意一个整月);
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⑦ 供应商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
⑧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供应商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⑨ 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04 月 19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开标室(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会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开标室(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其他有关事项:评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携带有关原件参加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联 系 人:杜先生、袁女士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略) 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
网 址:http://**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略) 支行
账 号:*105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综保区(港区)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 (略) 站》等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 (略) 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 (略) 站(http://**)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1号
河南省 (略)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土地出让、划拨供应评估业务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新增2家评估机构;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
招标范围:接收采购人委托开展2017年度、2018年度建设项目的土地价格评估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的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土地评估执业资格,取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3.供应商须有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5.本项目不 (略) 名义参选的土地评估机构。
6.已入围且在服务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评估机构的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购买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一楼大厅(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每套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② 供应商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③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公告发布前6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可以提供近期(公告发布前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④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必要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简介);
⑤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7月后任意一个整月);
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⑦ 供应商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
⑧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供应商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⑨ 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04 月 19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开标室(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会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开标室(新港大道 (略) 交叉口向东 (略) 北)
其他有关事项:评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携带有关原件参加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联 系 人:杜先生、袁女士
电 话:0371-*、*
地 址: (略) (略) 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
网 址:http://**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略) 支行
账 号:*105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综保区(港区)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 (略) 站》等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略) 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 (略) 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 (略) 站(http://**)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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