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项目编号 | GR2024* |
项目名称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转让底价 | 461.*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1 |
资产概述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标的所在地 | 广东省 - (略) - 金平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向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现场踏勘须知》),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有充分的认识,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重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该项目增值税,增值税按成交价的13%计算。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款价和税款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3、本次挂牌的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存放于 (略) 金平区,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 |
机械设备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规格型号 | 详见设备清单 |
成新率 | 详见设备清单 |
生产厂家 | 详见设备清单 |
数量 | 15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1、将转让价款中人民币(小写)*.88元(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2、剩余价款在第一笔价款支付后30天内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书面担保材料,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 23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中水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将转让价款中人民币(小写)*.88元(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在第一笔价款支付后30天内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方提供*方认可的书面担保材料,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受让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不含税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重量与评估公示附件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涉及拆除,受让方及拆除人员将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拆除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 5、受让方在转让方厂区内的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厂容及环保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3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竟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2) 以协议方式转让的,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②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大桥局 (略) |
估值机构 | 中水 (略)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7886ZGZT*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2-09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1 |
评估值(万元) | 428.27 |
账面价值(万元) | 438.91 |
公示附件 | 6、资产明细表.pdf7、现场踏勘确认书(新.pdf |
项目编号 | GR2024* |
项目名称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转让底价 | 461.*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31 |
资产概述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标的所在地 | 广东省 - (略) - 金平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向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现场踏勘须知》),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 有充分的认识,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重量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转让资产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该项目增值税,增值税按成交价的13%计算。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款价和税款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3、本次挂牌的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存放于 (略) 金平区,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 |
机械设备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变压器、起重机等15台套设备 |
规格型号 | 详见设备清单 |
成新率 | 详见设备清单 |
生产厂家 | 详见设备清单 |
数量 | 15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1、将转让价款中人民币(小写)*.88元(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2、剩余价款在第一笔价款支付后30天内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书面担保材料,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 23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 (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中水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将转让价款中人民币(小写)*.88元(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在第一笔价款支付后30天内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方提供*方认可的书面担保材料,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受让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不含税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赴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重量与评估公示附件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资产交割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资产交割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受让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涉及拆除,受让方及拆除人员将接受转让方的管理和监督,拆除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转让方及资产所在地的进出门登记和保卫制度。 5、受让方在转让方厂区内的活动,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全、保卫、防火、厂容及环保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3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竟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2) 以协议方式转让的,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②竞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大桥局 (略) |
估值机构 | 中水 (略)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7886ZGZT*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略)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2-09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1 |
评估值(万元) | 428.27 |
账面价值(万元) | 438.91 |
公示附件 | 6、资产明细表.pdf7、现场踏勘确认书(新.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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