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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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00元

*.00元

2024-05-21至2024-05-27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 (略)

住址

(略) 271号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所在地

山东 (略) 院内

编号

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值

1

报废资产

*.00元

*.00元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是报废处置资产,包含电脑、投影机等废旧设备。

3、提供实物照片,不予以接受现场查看。

4、报废资产均在各使用单位零散存放。

5、人工、清理、拆解、吊装、运输、垃圾外运等所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处置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九洲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0月10日

评估结果

*.00元

核准单位

(略) 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清运范围内废旧物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

6、逾期超过5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7、受让方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款后方可运输。本次处置资产为原中国石油 (略) 资产,由山东 (略) 代为处置,最终成交款需缴纳至中国石油 (略) 账号。

8、受让方须承诺负责清运设备相应场地内的卫生清理,拆除及清运后该区域达到要求等相关工作,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转让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无偿修复或赔偿,并服从转让方管理等要求。

9、清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转让方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结果通知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废旧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元)

*.00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0元

标的展示


备注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00元

*.00元

2024-05-21至2024-05-27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 (略)

住址

(略) 271号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所在地

山东 (略) 院内

编号

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值

1

报废资产

*.00元

*.00元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是报废处置资产,包含电脑、投影机等废旧设备。

3、提供实物照片,不予以接受现场查看。

4、报废资产均在各使用单位零散存放。

5、人工、清理、拆解、吊装、运输、垃圾外运等所有中间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处置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东营九洲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0月10日

评估结果

*.00元

核准单位

(略) 财政局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诺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清运范围内废旧物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运输期间损坏或造成转托方建筑构筑物和物品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否则转让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

6、逾期超过5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7、受让方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款后方可运输。本次处置资产为原中国石油 (略) 资产,由山东 (略) 代为处置,最终成交款需缴纳至中国石油 (略) 账号。

8、受让方须承诺负责清运设备相应场地内的卫生清理,拆除及清运后该区域达到要求等相关工作,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转让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无偿修复或赔偿,并服从转让方管理等要求。

9、清运完成后,经转让方签章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转让方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结果通知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废旧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元)

*.00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期满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0元

标的展示


备注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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