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24破22号关于连云港金润食用菌破产财产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2023苏0724破22号关于连云港金润食用菌破产财产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连云 (略) 破产财产
拍卖公告
连云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5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对连云 (略) 的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地上房屋建筑物(详见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体积 m2或m3 | 备注 |
1 | 办公室2 | 简易 | ㎡ | 218.40 | |
2 | 办公室1 | 简易 | ㎡ | 174.00 | |
3 | 配电房 | 砖混 | ㎡ | 49.02 | |
4 | 门卫1 | 砖混 | ㎡ | 38.00 | |
5 | 门卫2 | 砖混 | ㎡ | 171.00 | |
6 | 厕所 | 砖混 | ㎡ | 30.00 | |
7 | 办公室3 | 简易 | ㎡ | 84.60 | |
8 | 宿舍1 | 简易 | ㎡ | 84.60 | |
9 | 宿舍2 | 简易 | ㎡ | 84.60 | |
10 | 仓库2 | 简易 | ㎡ | 234.06 | |
11 | 培养室 | 简易 | ㎡ | * | |
12 | 出菇室 | 简易 | ㎡ | * | 已抵押 |
13 | 养菌室 | 简易 | ㎡ | * | 已抵押 |
14 | 灭菌室 | 简易 | ㎡ | 117.00 | |
15 | 仓库1 | 简易 | ㎡ | 957.00 | |
16 | 锅炉房 | 简易 | ㎡ | 87.22 | |
17 | 围墙 | 砖混 | ㎡ | 270.00 | |
18 | 道路 | 砼 | ㎡ | * | |
19 | 门垛 | 砖混 | 个 | 1.00 | |
合 计 | * |
(二)机器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供电系统 | 套 | 1 | 已抵押 |
2 | 空气缸 | 台 | 1 | 所有权存疑 |
3 | 离心风机箱 | 台 | 1 | 未抵押 |
4 | 灭菌锅 | 台 | 2 | 已抵押 |
5 | 培养架 | 个 | 124 | 已抵押 |
6 | 输送机 | 套 | 1 | 所有权存疑 |
7 | 吸尘器 | 台 | 1 | 已抵押 |
8 | 培养料自动装瓶机 | 台 | 1 | 已抵押 |
9 | 真空泵负压站 | 台 | 1 | 未抵押 |
10 | 轮式装载机 | 台 | 1 | 所有权存疑 |
11 | 架子 | 套 | 1 | 未抵押 |
12 | 电动移门 | 个 | 1 | 未抵押 |
13 | 太阳能 | 台 | 1 | 已抵押 |
14 | 路灯 | 个 | 2 | 未抵押 |
15 | 叉车 | 个 | 1 | 已抵押 |
16 | 风机 | 个 | 6 | 已抵押 |
17 | 空压机 | 台 | 1 | 已抵押 |
18 | 配电柜 | 个 | 5 | 已抵押 |
19 | 锅炉 | 台 | 1 | 已抵押 |
20 | 打包机 | 台 | 1 | 已抵押 |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仅为地上房屋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土地系自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租赁),所有建筑物均未见不动产权证书,设备未见任何书面资料,管理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需办理手续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2、本次拍卖的20项机器设备中12项设备已抵押,3项设备所有权存疑,存疑的三项设备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元,针对所有权存疑设备管理人已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限期主张取回权公告,截至目前有一人就龙工装载机主张权利,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材料证明,如果资产成交前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设备 (略) 、债权人会议认可权利人取回权主张的,管理人有权将所有权存疑的资产交付权利人。
3、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均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未进行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则视为对所拍卖标的现状予以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瑕疵,且自愿承担此风险和可能存在的不利后果,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自行承担风险,法院、 (略) 不承担标的清单与现时状态不符的任何责任。
二、起拍价、缴纳保证金、加价幅度(第三次拍卖)
1、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12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
2、参与本次竞拍需缴纳*元保证金。
3、本次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元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律师*。看样时间:由管理人依据咨询情况统一安排。
2、有意竞买者请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与管理人联系了解破产标的物现时情况。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而不论是否已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事项披露
1、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拍卖费用、一切税费和可能所需补交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费用,都由买受人承担,且管理人及连云 (略) 不保证可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价款的发票,但会积极提供协助。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相关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除成交价款以及第七条第1项可能产生的税、费之外, (略) 支付服务费, (略) 收取, (略) 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3、连云 (略) 场地内尚有不明人员堆积的物料和设备,管理人已经张贴清场公告并向灌 (略) 说明情况,成交后的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评估报告清单中所有权存疑的设备,拍卖成交前权利人主张成立的(管理人认可并且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认可的),管理人有权将设备交付权利人,且起拍价不予以调整;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所有权存疑的设备拍卖款提存保留45天,如果依旧没有人主张权利或者主张权利未经债权人会 (略) 认可的,拍卖款按债权人表决 (略) 裁定确认的分配方案确定的比例予以分配给债权人。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拍成交后,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竞拍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外,买受人还应赔偿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损失给管理人。
管理人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连云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 (略) 连云 (略) 支行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并请各竞买人注意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海 (略) 68号律师大厦8楼803室)与管理人办理整体交接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必要时,管理人可向灌 (略) 申请出具相关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但管理人不对过户做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不动产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除拍卖公告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及可能因此产生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8、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包含《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软件服务费等,该部分税、费、软件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10、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连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连云 (略) 破产财产
拍卖公告
连云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5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网址:http://**)对连云 (略) 的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地上房屋建筑物(详见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计量单位 | 建筑面积体积 m2或m3 | 备注 |
1 | 办公室2 | 简易 | ㎡ | 218.40 | |
2 | 办公室1 | 简易 | ㎡ | 174.00 | |
3 | 配电房 | 砖混 | ㎡ | 49.02 | |
4 | 门卫1 | 砖混 | ㎡ | 38.00 | |
5 | 门卫2 | 砖混 | ㎡ | 171.00 | |
6 | 厕所 | 砖混 | ㎡ | 30.00 | |
7 | 办公室3 | 简易 | ㎡ | 84.60 | |
8 | 宿舍1 | 简易 | ㎡ | 84.60 | |
9 | 宿舍2 | 简易 | ㎡ | 84.60 | |
10 | 仓库2 | 简易 | ㎡ | 234.06 | |
11 | 培养室 | 简易 | ㎡ | * | |
12 | 出菇室 | 简易 | ㎡ | * | 已抵押 |
13 | 养菌室 | 简易 | ㎡ | * | 已抵押 |
14 | 灭菌室 | 简易 | ㎡ | 117.00 | |
15 | 仓库1 | 简易 | ㎡ | 957.00 | |
16 | 锅炉房 | 简易 | ㎡ | 87.22 | |
17 | 围墙 | 砖混 | ㎡ | 270.00 | |
18 | 道路 | 砼 | ㎡ | * | |
19 | 门垛 | 砖混 | 个 | 1.00 | |
合 计 | * |
(二)机器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供电系统 | 套 | 1 | 已抵押 |
2 | 空气缸 | 台 | 1 | 所有权存疑 |
3 | 离心风机箱 | 台 | 1 | 未抵押 |
4 | 灭菌锅 | 台 | 2 | 已抵押 |
5 | 培养架 | 个 | 124 | 已抵押 |
6 | 输送机 | 套 | 1 | 所有权存疑 |
7 | 吸尘器 | 台 | 1 | 已抵押 |
8 | 培养料自动装瓶机 | 台 | 1 | 已抵押 |
9 | 真空泵负压站 | 台 | 1 | 未抵押 |
10 | 轮式装载机 | 台 | 1 | 所有权存疑 |
11 | 架子 | 套 | 1 | 未抵押 |
12 | 电动移门 | 个 | 1 | 未抵押 |
13 | 太阳能 | 台 | 1 | 已抵押 |
14 | 路灯 | 个 | 2 | 未抵押 |
15 | 叉车 | 个 | 1 | 已抵押 |
16 | 风机 | 个 | 6 | 已抵押 |
17 | 空压机 | 台 | 1 | 已抵押 |
18 | 配电柜 | 个 | 5 | 已抵押 |
19 | 锅炉 | 台 | 1 | 已抵押 |
20 | 打包机 | 台 | 1 | 已抵押 |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仅为地上房屋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土地系自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租赁),所有建筑物均未见不动产权证书,设备未见任何书面资料,管理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需办理手续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2、本次拍卖的20项机器设备中12项设备已抵押,3项设备所有权存疑,存疑的三项设备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元,针对所有权存疑设备管理人已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限期主张取回权公告,截至目前有一人就龙工装载机主张权利,但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材料证明,如果资产成交前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设备 (略) 、债权人会议认可权利人取回权主张的,管理人有权将所有权存疑的资产交付权利人。
3、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均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保证责任。未进行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则视为对所拍卖标的现状予以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瑕疵,且自愿承担此风险和可能存在的不利后果,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自行承担风险,法院、 (略) 不承担标的清单与现时状态不符的任何责任。
二、起拍价、缴纳保证金、加价幅度(第三次拍卖)
1、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124.*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
2、参与本次竞拍需缴纳*元保证金。
3、本次拍卖每次加价幅度为*元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2024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律师*。看样时间:由管理人依据咨询情况统一安排。
2、有意竞买者请联系管理人实地看样。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与管理人联系了解破产标的物现时情况。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而不论是否已实地看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事项披露
1、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拍卖费用、一切税费和可能所需补交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应缴付的所有费用,都由买受人承担,且管理人及连云 (略) 不保证可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价款的发票,但会积极提供协助。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相关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除成交价款以及第七条第1项可能产生的税、费之外, (略) 支付服务费, (略) 收取, (略) 实际核算金额为准。
3、连云 (略) 场地内尚有不明人员堆积的物料和设备,管理人已经张贴清场公告并向灌 (略) 说明情况,成交后的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评估报告清单中所有权存疑的设备,拍卖成交前权利人主张成立的(管理人认可并且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认可的),管理人有权将设备交付权利人,且起拍价不予以调整;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所有权存疑的设备拍卖款提存保留45天,如果依旧没有人主张权利或者主张权利未经债权人会 (略) 认可的,拍卖款按债权人表决 (略) 裁定确认的分配方案确定的比例予以分配给债权人。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拍成交后,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竞拍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外,买受人还应赔偿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损失给管理人。
管理人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连云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 (略) 连云 (略) 支行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并请各竞买人注意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 (略) 海 (略) 68号律师大厦8楼803室)与管理人办理整体交接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必要时,管理人可向灌 (略) 申请出具相关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但管理人不对过户做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不动产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除拍卖公告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及可能因此产生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8、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不包含《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软件服务费等,该部分税、费、软件服务费等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10、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管理人咨询电话:刘律师*。
连云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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