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公告
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12日10: (略) (略) 南康区分中心(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高塘组PL-01-01地块,东至黄重文山岭;南至黄庆桐山岭;西至黄重文山岭;北 (略) ,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南康区不动产权第*号 ,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土地使用面积4381.94㎡(折合约6.57亩)。
拍卖起始价191.49万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联合竞买需在系统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6月11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 (略) 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未缴清的,委托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4、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5、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 (略) 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集体2024-006)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6、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7、拍卖标的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8、本次拍卖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拍卖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 (略) 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七、咨询电话:
(略) :* (谢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赖先生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坪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2024年5月20日
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12日10: (略) (略) 南康区分中心(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社区高塘组PL-01-01地块,东至黄重文山岭;南至黄庆桐山岭;西至黄重文山岭;北 (略) ,具体宗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不动产证号为赣(2024)南康区不动产权第*号 ,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土地使用面积4381.94㎡(折合约6.57亩)。
拍卖起始价191.49万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联合竞买需在系统中填写联合竞买人信息、出资比例,并上传联合竞买协议。该宗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禁止涉黑涉恶人员参与宗地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2、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6月11日17: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 (略) 完成报名手续,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建议有意竞买者提前 (略) 上报名,以免报名不成功错过补救机会。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每逾期1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未缴清的,委托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4、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5、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建设条件 (略) 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集体2024-006)要求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
6、开竣工时间要求: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7、拍卖标的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8、本次拍卖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拍卖资料可在江西省公共 (略) 免费下载获取,详情请登*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七、咨询电话:
(略) :* (谢先生)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998-0000(服务热线)
*赖先生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坪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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