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略) 协议出让公告(五象)〔2024〕0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号 | *GS* | 用地 面积 | 494.08平方米 (折合0.741亩) | 用地 位置 | (略) |
土地 用途 | 地上联通空间 (物流用地)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地上联通空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
建筑 高度 | 设置地上联通空间,联通空间结 (略) (略) 净高≥6米( (略) 规划竖向,联通空间结构最低点竖向应≥106.20, (略) 实测竖向为准),联通空间设置二层,建筑高度≤16米( (略) 面起计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申请人可于 2024年5月13日 至 2024年6月11日 到 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提交书面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6月11日1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告时限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告期30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斯斯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39室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略) 协议出让公告(五象)〔2024〕0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号 | *GS* | 用地 面积 | 494.08平方米 (折合0.741亩) | 用地 位置 | (略) |
土地 用途 | 地上联通空间 (物流用地)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地上联通空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
建筑 高度 | 设置地上联通空间,联通空间结 (略) (略) 净高≥6米( (略) 规划竖向,联通空间结构最低点竖向应≥106.20, (略) 实测竖向为准),联通空间设置二层,建筑高度≤16米( (略) 面起计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申请人可于 2024年5月13日 至 2024年6月11日 到 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提交书面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6月11日1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告时限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告期30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斯斯
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39室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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