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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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出让公告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2024]2-4号)
忻开土告字[2024]2-4号 2024年05月21日
经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紫檀街以北、梨花街以南、 (略) 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9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19
公园与绿地 6157.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06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14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贺欣欣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略) ,忻州
出让公告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2024]2-4号)
忻开土告字[2024]2-4号 2024年05月21日
经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9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紫檀街以北、梨花街以南、 (略) 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9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19
公园与绿地 6157.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06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14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贺欣欣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 (略) ,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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