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忻开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紫檀街以北、梨花街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57 | ||||||
公园与绿地 | 5397.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14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1和*-3地块上的建构筑物按照规划意见不予保留,在竞得人缴清全部费用后2个月内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除,*-2号宗地上的建构筑物予以保留,随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 2、本次*-1、*-2、*-3号宗地将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建设,统一出让。 3、*-2号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成交后8个工作日将地上建筑物费用5193.*元缴纳至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三方共管账户内,三方共管账户相关事宜联系人: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张未清,联系电话*。如不按期缴纳地上建筑物费用,*-2号成交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应的*-1和*-3号宗地也成交无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的50%,剩余50%出让价款及时缴纳,最迟付款不得超过一年,分期缴纳出让金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5、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贺欣欣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紫檀街以北、梨花街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57 | ||||||
公园与绿地 | 5397.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 到 http://**:8011/xinzhou/home.html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14日在http://**:8011/xinzhou/home.html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1和*-3地块上的建构筑物按照规划意见不予保留,在竞得人缴清全部费用后2个月内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除,*-2号宗地上的建构筑物予以保留,随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 2、本次*-1、*-2、*-3号宗地将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建设,统一出让。 3、*-2号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成交后8个工作日将地上建筑物费用5193.*元缴纳至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三方共管账户内,三方共管账户相关事宜联系人: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张未清,联系电话*。如不按期缴纳地上建筑物费用,*-2号成交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应的*-1和*-3号宗地也成交无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的50%,剩余50%出让价款及时缴纳,最迟付款不得超过一年,分期缴纳出让金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5、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等相关税、费不在土地成交价款内,由受让人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东
联 系 人:贺欣欣
联系电话:0350-*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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