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川招拍挂告字[2024]8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P(2022)35-1 | (略) 新河镇柘树村、刘家隔镇大兴村 | 8648 | 工业 | ≥1.0 | ≥40% | ≤15% | ≥3000 | ≤7% | 50 | 230 | 230 | 2 |
二、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 (略) (略) (略) (略) 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 (略) (略)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将在2024年6月11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 (略) 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八、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上午10时, (略) (略) 四楼一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0712-*
账户名: (略)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汉川支行营业部
账号:*
开户行: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1日